-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2-01071 分 类: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2-11-02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减免盐城市联鑫钢铁有限公司自备电厂系统备用容量费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22-11-16
- 文 号: 苏发改价格发〔2022〕1292号 主 题: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减免盐城市联鑫钢铁有限公司自备电厂系统备用容量费的通知
2022-11-16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减免盐城市联鑫钢铁有限公司自备电厂系统备用容量费的通知
苏发改价格发〔2022〕1292号
盐城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省电力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 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7〕1895号)规定及《关于明确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苏价工〔2018〕20号)要求,经盐城市、大丰区两级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和供电公司审核,现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对盐城市联鑫钢铁有限公司自备电厂(装机容量1×93MW)系统备用容量费减半收取。请省电力公司及时与相关企业做好电费结算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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