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2-01104 分       类: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2-11-03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省妇幼保健院发热门诊项目核准的批复 公开日期: 2022-11-17
  • 文       号: 苏发改社会发〔2022〕1288号 主       题: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省妇幼保健院发热门诊项目核准的批复

2022-11-17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省妇幼保健院发热门诊项目核准的批复

苏发改社会发〔2022〕1288号

省卫生健康委:

《关于报送江苏省妇幼保健院发热门诊项目核准申请的函》(苏卫规划〔2022〕2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发热门诊患者就诊流程,提升发热门诊服务能力,同意江苏省妇幼保健院建设发热门诊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苏省妇幼保健院。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68号江苏省妇幼保健院西部门急诊前地下车库上部。

三、项目拟新建发热门诊,总建筑面积约2432.87平方米,包括清洁区、缓冲区、污染区等三区,医务人员通道、发热门诊病人通道等通道。

四、项目总投资2651万元,资金来源由江苏省妇幼保健院多渠道自筹解决。

五、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安全、环保、节能专项设计。全面贯彻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生产要求,

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压实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主体安全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展建设,保障施工安全。项目建成后,要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压降安全事故。

六、项目核准提供的文件及资料登记

(一)江苏省妇幼保健院发热门诊项目申请报告;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宁鼓国用(99)字第18690号);

(三)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条件;

(四)江苏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表。

七、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11月3日

(项目代码:2209-320000-04-01-299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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