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001303/2022-00940 | 分 类: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 发文日期: 2022-07-19 | 公开日期: 2022-08-03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 省水利厅关于核定泰州引江河高港枢纽船闸船舶过闸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 ||
文 号: 苏发改收费发〔2022〕767号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关于核定泰州引江河高港枢纽船闸船舶过闸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苏发改收费发〔2022〕767号 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 《关于商请批准继续执行省泰州引江河高港枢纽船闸现行船舶过闸费征收标准的函》(苏水函〔2022〕83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港枢纽船闸船舶过闸费收费标准。各类船舶不分空载和重载,拖轮0.25元/次·总吨位,货轮及其他机动船0.80元/次·准载吨位;驳船及其他非机动船0.66元/次·准载吨位;排筏及其他浮运物体0.53元/次·立方米。 二、高港枢纽船闸应当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船舶过闸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请你单位定期报送船舶过闸费收入和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发改、水利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本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执行。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水利厅 2022年7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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