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001303/2023-00760 分 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3-11-22 公开日期: 2023-12-10
名 称: 关于《南京市热电联产规划(2023-2025)》的批复
文 号: 苏发改能源发〔2023〕1212号 主题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市热电联产规划(2023-2025)》的批复

苏发改能源发〔2023〕1212号



南京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请批复<南京市热电联产规划(2023-2025)>的请示》(宁发改能源字〔2023〕76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按照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规范热电联产规划管理相关要求,经委托省能源规划研究中心对《规划》评审,并由南京市发展改革委履行规划公示程序后,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将南京市分为东部供热片区、江北新区供热片区、雨花供热片区、江宁供热片区、浦口供热片区、溧水供热片区和高淳供热片区,根据国家及省关于15公里范围内热源点原则上不重复布点的相关要求,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热源点布局方案。

二、原则同意东部供热片区以现有华能金陵燃机、华能金陵发电厂和拟建金陵石化供热中心项目(暂命名)作为区域主力热源点。其中,金陵石化供热中心项目(暂命名)由金陵石化热电厂实施自备转公用,并按煤炭替代原则新建。涉及后续建设的机型选型,在项目装机方案阶段确定。

三、原则同意江北新区供热片区以现有华能南京电厂、江苏南热发电有限公司、南京化工园热电有限公司、华能南京热电有限公司、扬子石化绿色供汽中心作为区域主力热源点。其中,华能南京电厂将转为应急备用机组,应推动江苏南热发电有限公司供热改造,替代其供热;整合关停扬子石化热电厂老厂5号、6号机组,并在充分考虑片区内南京化工园热电有限公司、华能南京热电有限公司及新材料科技园公用事业公司管道供汽能力后,扬子石化绿色供汽中心实施扩建,共同满足扬子石化热电厂老厂替代热负荷和区域新增热负荷需求。推动南钢集团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进行供热优化改造,作为区域辅助热源点。扬巴热电厂和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热电厂为自备热源,仅满足自身供热需要,鼓励提前整合关停。涉及后续建设的机型选型,在项目装机方案阶段确定。

四、原则同意雨花供热片区以现有南京华润热电有限公司作为区域主力热源点。

五、原则同意江宁供热片区以现有南京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作为区域主力热源点。

六、原则同意浦口供热片区以已建成南京市浦口经济开发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作为区域主力热源点。

七、原则同意溧水供热片区以现有大唐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区域主力热源点。

八、原则同意高淳供热片区以现有南京宁高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作为区域主力热源点。

九、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热网布局方案。请根据热负荷发展情况,完善区域热电联产应急预案,推动片区间热网联网,提高供热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十、请对照国家提出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十四五”煤炭控制目标要求,加快实施热电联产整合,优化热负荷供应模式,控制煤炭消费量。新建和改造热电联产项目应满足能源总量控制要求,其中耗煤项目应满足煤炭总量控制和等量减量替代要求。按照《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燃煤背压热电联产项目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苏能源电力发〔2021〕2号)要求,“十四五”期间,燃煤自备机组和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公用机组纳入各设区市煤炭消费量考核范畴。

十一、请你委会同南京市有关部门,结合规划热源点供热改造和项目建设进展,做好相关供热预案,保障区域供热稳定可靠。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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