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举全市之力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
发布时间:2023-02-01

盐城以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为主题,以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盐城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为统领,加快构建“1+1+1+4+N”推进体系,努力走出一条贯彻中央精神、体现省委要求、彰显盐城特色的现代化之路。

一是成立1个领导小组,做到行之有力。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挂帅作战,顶格协调、顶格推进,统筹推动面上工作。

二是出台1个实施意见,做到行之有方。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明确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快能源低碳转型、建强低碳产业载体等8个方面40条措施,以实打实的举措答好“绿色发展”大课题。

三是开展4个专项行动,做到行之有质。形成绿色制造之城、绿色能源之城、绿色生态之城、绿色宜居之城四个“绿色盐城”行动方案,每一个行动方案均明确重点项目、特色亮点和制度经验“三个清单”,做到以“八项工程”推进“绿色制造之城”建设、以“六个赛道”推进“绿色能源之城”建设、以“五大行动”推进“绿色生态之城”建设、以“六大行动”推进“绿色宜居之城”建设。

四是落地N个厅市共建,做到行之有效。推动与15个省直部门单位签署厅市共建协议,厅市携手并肩打造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做到化“纸上任务”为“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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