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001303/2023-00184 | 分 类: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 发文日期: 2023-04-21 | 公开日期: 2023-05-08 |
名 称: 关于核定江苏华电华汇能源有限公司管道运输价格和广汇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气化服务价格的通知 | ||
文 号: 苏发改价格发〔2023〕438号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江苏华电华汇能源有限公司管道运输价格和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气化服务价格的通知 苏发改价格发〔2023〕438号 江苏华电华汇能源有限公司、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江苏省天然气短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暂行)》(苏发改规发〔2021〕5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气化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2〕1055号)的规定,经研究,现将核定天然气管道运输和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气化服务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江苏华电华汇能源有限公司管道运输价格为0.080元/立方米(不含增值税),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气化服务价格为0.181元/立方米(不含增值税),含税价格由你公司根据实际执行的增值税税率计算。 二、以上价格自2022年12月8日起执行,有效期暂定3年。 三、请于每年6月1日前,向我委(价格处)报送上一年度管道运输和气化服务投资、收入、成本等相关信息,以及经审计的年度会计报告。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4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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