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维护法治统一、优化营商环境等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我委组织对2023年12月31日前印发、现行有效的6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若对清理意见有其他意见建议的,请于2024年11月2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法规处(提出意见建议时,请一并说明理由):
1.传真至:025-83390599。
2.发送电子邮件至fgczqyj2023@163.com。
感谢对发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征求意见稿).pdf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