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591 分 类: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10-09
- 名 称: 关于《镇江市“十四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规划》的批复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能源发〔2024〕1117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关于《镇江市“十四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规划》的批复
2024-10-27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镇江市“十四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规划》的批复
苏发改能源发〔2024〕1117号
镇江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镇江市“十四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规划(报审稿)>审查的请示》(镇发改能源发〔2024〕36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国家及省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原则同意镇江市“十四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规划。
二、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富余高炉煤气、焦炉煤气、转炉煤气、余热蒸汽等资源是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装机选型的重要依据。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及省有关“去产能”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总体部署,指导企业核实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和后续产业发展规模,以此核定富余资源量。
三、请你委加强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与热电联产规划的有效衔接。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应优先考虑作为区域公共热源点,其次考虑作为区域辅助热源点。
四、在满足国家、省级产业政策,符合能源消费总量、能耗强度“双控”和控煤减煤等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原则同意利用余气、余热和余压资源,规划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发电(热电)项目。原则同意丹阳龙江钢铁有限公司利用余气、余热资源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发电(热电)项目。原则同意镇江李裕碳素有限公司、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苏亚迪炭材有限公司、镇江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江苏镇钛化工有限公司利用余热资源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发电(热电)项目。机组选型在项目装机方案阶段确定。
五、请你委对照减煤目标要求,通过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减少经济社会发展对煤炭消费的需求,严禁以规划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为名变相建设耗煤项目。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10月9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