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658 分 类: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11-08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滨海枢纽立交地涵、二河枢纽二河越闸设计变更的批复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农经发〔2024〕1251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滨海枢纽立交地涵、二河枢纽二河越闸设计变更的批复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滨海枢纽立交地涵、二河枢纽
二河越闸设计变更的批复
苏发改农经发〔2024〕1251号
省水利厅:
《省水利厅关于报请审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滨海、二河枢纽重大设计变更的函》(苏水建〔2024〕24号)收悉。根据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20〕283号)和《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苏政发〔2020〕68号),结合《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滨海枢纽立交地涵设计变更报告咨询报告》《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二河枢纽二河越闸设计变更报告咨询报告》,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变更缘由
2023年5月29日,省发展改革委批复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苏发改农经发〔2023〕578号,以下简称《初设批复》)。因航道等级提升及文物保护等原因,需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滨海枢纽立交地涵、二河枢纽二河越闸进行设计变更。
1、滨海枢纽立交地涵
根据《省政府关于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2023~2035年)的批复》(苏政复〔2023〕47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建议调整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滨海枢纽渡槽高程的报告》以及《交通运输部关于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滨海枢纽(设计变更)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交水函〔2024〕426号),为满足连申线苏北段航道等级由现状Ⅲ级提升为Ⅱ级的通航要求,对滨海枢纽立交地涵进行设计变更是必要的,同意滨海枢纽立交地涵的变更内容和设计方案。
2、二河枢纽二河越闸
根据《江苏省文物局关于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二河枢纽段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意见》(苏文物考〔2024〕523号)以及《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关于淮河入海水道二期二河枢纽段工程施工期间不中断二河闸社会交通的函》,为保护洪泽湖大堤石工墙文物、减少施工期对周边群众出行影响等原因,对二河枢纽二河越闸进行设计变更是必要的,同意二河枢纽二河越闸的变更内容和设计方案。
二、变更内容
1、滨海枢纽立交地涵
包括立交地涵主体结构及上下游连接段、一二期地涵之间衔接段、二期地涵航槽北侧与通榆河之间连接段等方案及工期的调整。
(1)立交地涵顶部防洪高程不变,地涵整体下降1.2米,航槽底高程由-4.0米(废黄河高程系,下同)降低为-5.2米;上下涵首增加预制桩地基处理;相应调整上下游翼(岸)墙、地连墙及钢筋砼护坦布置;检修闸门及门槽埋件高度增加1.2米。
(2)一、二期地涵航槽之间由渐变衔接调整为平直连接,拐角处设临时钢结构助导航设施,顺水流向长39米。
(3)二期地涵航槽北侧增加导航墙与规划航道护岸衔接,长73米;北堤防汛交通桥主墩承台面高程由-2.0米提升至1.5米;取消主墩防撞桩。
(4)一、二期地涵间受开挖影响的240米支护兼截渗地连墙厚度由0.7米调整为0.8米。
(5)二期地涵工期增加3个月,施工期通榆河供水、通航管理及海事管制、环保水保监测等时长相应增加。
2、二河枢纽二河越闸
包括工程总布置、施工期交通保通、施工导流等变化调整。
(1)二河枢纽二河越闸闸室向二河闸方向平移71米,两闸中心线距离由405米调整为334米,中间分流岛调整为分流墩,相应调整左岸翼墙、鱼道及上下游引河等布置。
(2)施工期闸上社会交通由绕行方案调整为利用二河闸交通桥、下游围堰和钢便桥保通方案;二河越闸施工导流方式调整为分两期导流,一期施工二河越闸北侧六联(12孔),二期施工剩余三联(6孔),一期第五联中墩上下游新增导流墙。
(3)施工生活区由二河越闸上游调整至二河闸下游右岸,新增生活区和施工道路临时占地59.64亩。
三、概算投资变化
1、滨海枢纽立交地涵
核定滨海枢纽立交地涵设计变更影响范围工程概算投资66488.37万元,相对《初设批复》,变更后投资增加9003.46万元,其中:直接工程费增加6616.11万元,独立费增加1930.04万元,预备费增加427.31万元,专项部分增加30万元。根据省政府部署要求,因设计变更增加的投资由省财政厅在省级交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2、二河枢纽二河越闸
核定二河枢纽二河越闸及上下游引河(桩号-2+500~5+300)设计变更工程概算投资75652.58万元,相对《初设批复》,变更后投资减少53.55万元,其中:工程部分减少327.39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增加79.79万元,环境保护工程增加50万元,水土保持工程增加44.05万元,文物保护专项费用增加100万元。
除上述调整外,项目其他建设内容仍按《初设批复》执行。请你厅协调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分年度及时落实滨海枢纽立交地涵设计变更增加投资。下阶段要根据工程现场情况,进一步优化、细化相关变更设计。
附件:1.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滨海枢纽立交地涵设计变更影响范围概算审核对比表
2.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二河枢纽二河越闸设计变更概算审核对比表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11月8日
(项目代码:2016-000052-76-01-00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