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569 分 类: 其他事项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10-22
- 名 称: 关于232省道泰州城区段一期工程调整初步设计的批复 公开日期: 2024-11-08
- 文 号: 苏发改基础发〔2024〕1152号 主 题: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关于232省道泰州城区段一期工程调整初步设计的批复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32省道泰州城区段一期工程调整初步设计的批复
苏发改基础发〔2024〕1152号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转报232省道泰州城区段一期工程调整初步设计的请示》(泰发改发〔2024〕21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结合省交通运输厅出具的《关于232省道泰州城区段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苏交计〔2024〕61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路线走向
本项目路线起自泰州市海姜大道,向南与328国道交叉,经张甸镇东侧,止于姜堰、泰兴交界处,顺接232省道泰兴段,路线全长16.092公里。
二、主要技术标准
原则同意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为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和《城镇化地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2112-2021)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路基、路面及排水
同意初步设计推荐的路基标准横断面、一般路基设计方案和特殊地基处理方案。下阶段要结合详勘成果,优化路基设计方案,进一步加强特殊路基处理方案。
同意初步设计推荐的路面结构设计方案。下阶段要结合项目区域工程条件与沿线筑路材料的实际情况,充分吸收应用相关科研成果,并根据交通量及交通组成,进一步优化路面结构设计。
同意初步设计推荐的路基、路面排水及路基防护设计方案。下阶段加强路基路面综合排水设计。
四、桥梁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推荐的桥涵设计方案。全线设置桥梁15座、桥长943.52米,其中,大桥1座、桥长112米,中桥14座、桥长831.52米。下阶段要加强工程地质勘察,进一步优化桥梁设计,合理确定桥梁规模,重点加强桥梁标准化设计和结构抗震设计,优化局部桥梁的施工方案。
五、交叉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推荐的全线交叉设计方案。下阶段要根据预测的转向交通量,结合地形地物等控制因素,深化交叉设计方案,做好平交口渠化设计及交通安全设施设计,保障行车安全。
六、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推荐的全线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方案。下阶段要进一步做好养护工区、路网监测等设施设计。
七、工程用地
本项目用地按照《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32省道泰州城区段建设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苏国土资预〔2018〕147号)明确的规模控制。下阶段要按照国家有关工程用地标准,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工程设计方案,从严控制用地数量。
八、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为3年。
九、工程概算
核定初步设计概算92830.7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按我委苏发改基础发〔2024〕743号文执行。
十、其他
下阶段要落实绿色公路、品质工程建设的相关要求,做好项目系统设计、安全设计、生态环保设计,提升工程安全保障水平和绿色环保水平。
请依职责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督,督促项目法人认真贯彻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狠抓“质量、工期、投资”三大控制,做好施工图设计,及时办理开工前的各项手续。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与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力争早日建成通车。
附件:232省道泰州城区段一期工程调整初步设计概算表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10月22日
(项目代码:2018-321200-54-01-172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