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671 分 类: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12-11
- 名 称: 关于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5万千瓦/10万千瓦储能电站等14个电网侧储能项目纳入全省电力规划的通知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能源发〔2024〕1364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关于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5万千瓦/10万千瓦储能电站等14个电网侧储能项目纳入全省电力规划的通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等14个电网侧
储能项目纳入全省电力规划的通知
苏发改能源发〔2024〕1364号
南京、徐州、常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镇江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南京10万千瓦规模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纳入全省电力规划的请示》(宁发改能源字〔2024〕885号)《关于将徐矿丰县等2个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纳入江苏省电力规划的请示》(徐发改能源〔2024〕310号)《关于常州市新北区100MW/200MWh新型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纳入江苏省电力规划的请示》(常发改〔2024〕357号)《关于吕四港100MW/200MWh储能电站等项目纳入江苏省电力规划的请示》(通发改能源〔2024〕448号)《关于连云港经开区100MW/200MWh独立共享新型储能等项目纳入江苏省电力规划的请示》(连发改电力发〔2024〕355号)《关于恳请将淮安市洪泽区润湖50MW/100MWh储能电站项目纳入全省电力规划的请示》(淮发改发〔2024〕134号)《关于申请将盐城经济开发区步凤镇150MW/300MWh和东台市悦达弶港100MW/200MWh独立共享储能项目纳入全省电力规划的请示》(盐发改〔2024〕273号)《关于句容华阳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纳入全省电力规划的请示》(镇发改能源发〔2024〕421号)及相关支持性文件收悉。根据《关于做好电力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后规划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17〕947号)《关于加强各地新型储能规划布局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3〕891号)《关于下达一批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规划规模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4〕943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4〕1004号)要求,我委组织省能源规划研究中心、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对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等14个项目进行了评估,现将评审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为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努力构建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发展需求的新型电力系统,同意吕四港集团10万千瓦/2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海安市滨海新区10万千瓦/2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句容华阳10万千瓦/2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等3个项目作为首轮规划布局的电网侧储能项目纳入全省电力规划;同意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南京江宁开发区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徐矿丰县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徐州贾汪富荣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常州市新北区10万千瓦/2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南通市海门区15万千瓦/3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连云港经开区10万千瓦/2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连云港市赣榆区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淮安市洪泽区润湖新能源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清能万帮盐城经开区15万千瓦/3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东台市悦达弶港10万千瓦/2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等11个项目作为第三轮布局的电网侧储能项目纳入全省电力规划,按“苏发改能源发〔2024〕943号”文件要求及项目业主单位的自愿承诺,确保于2025年6月30日前并网投运。
二、本批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应直接接入公用电网,具备独立计量、控制等技术条件,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可被电网监控和调度,相关标准规范等要求在接入系统方案审查中具体明确。
三、本批电网侧新型项目应接受电网统一调度,按期与电力调度机构签订并网调度协议,满足电网调峰、顶峰等需求,促进电力可靠供应和电网安全稳定。
四、本批电网侧新型项目要严格执行电力项目建设程序规定,严禁未批先建和违规建设,确保项目建设程序合法合规,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标准,加强全过程安全管控,坚决遏制储能电站安全事故发生。
五、依据地方上报文件,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投资约1.5亿元,由南京欣鑫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南京江宁开发区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投资约1.5亿元,由江苏林洋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徐矿丰县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投资约1.3亿元,由江苏能投苏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徐州贾汪富荣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投资约1.4亿元,由徐州贾汪富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常州市新北区10万千瓦/2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投资约2.6亿元,由常州新储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吕四港集团10万千瓦/2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投资约3亿元,由启东麦博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海安市滨海新区10万千瓦/2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投资约3.1亿元,由新力时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南通市海门区15万千瓦/3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投资约3.6亿元,由南通市新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连云港经开区10万千瓦/2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投资约2.3亿元,由中城大有新能源(连云港)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连云港市赣榆区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投资约1亿元,由连云港光之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淮安市洪泽区润湖新能源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投资约1.3亿元,由淮安市洪泽区润湖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清能万帮盐城经开区15万千瓦/3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投资约5.5亿元,由盐城清能万帮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东台市悦达弶港10万千瓦/2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投资约2.6亿元,由东台市东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句容华阳10万千瓦/2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投资约2.3亿元,由山铁绿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六、根据《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国能发监管规〔2021〕49号),“电网侧储能是指在专用站址建设,直接接入公用电网的储能设施”。在常规电厂、光伏电站等电源厂站内部建设并利用电源原有接网线路并网的电网侧储能项目,须直接接入电源升压站高压侧母线或节点,具备独立计量、控制等技术条件。
七、请有关项目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快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并网顶峰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4〕226号)要求,积极与可再生能源发电市场化项目签订共享储能容量租赁协议,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和政策风险,科学合理进行投资决策,慎重安排项目进度,以保障项目基本收益,避免出现投资损失。请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加强相关统筹协调工作。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