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689 分 类: 其他事项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12-13
- 名 称: 关于新扬高速公路宿迁枢纽至黄花塘枢纽段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基础发〔2024〕1372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关于新扬高速公路宿迁枢纽至黄花塘枢纽段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扬高速公路宿迁枢纽至黄花塘枢纽段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苏发改基础发〔2024〕1372号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审批新扬高速公路宿迁枢纽至黄花塘枢纽段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苏交控〔2024〕32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结合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新扬高速公路宿迁枢纽至黄花塘枢纽段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苏交计〔2024〕79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新扬高速公路宿迁枢纽至黄花塘枢纽段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号S49。为提升高速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路网运行安全畅通,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和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同意实施新扬高速公路宿迁枢纽至黄花塘枢纽段扩建工程。
二、原则同意推荐的扩建总体方案,即项目沿既有新扬高速公路两侧拼宽为主,局部单侧增建的方案。路线起自宿迁枢纽,沿既有高速公路,向南经宿迁市经开区、宿城区、泗洪县,淮安市盱眙县,止于黄花塘枢纽,全长约136.9公里。
三、同意宿迁枢纽至宿迁南枢纽段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扩建,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宿迁南枢纽至黄花塘枢纽段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扩建,设计速度采用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44米,单侧增建半幅路基宽度21.75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有关规定执行。
四、同意全线原位改建宿迁(枢纽)、宿迁南(枢纽)、靳桥、梅花、泗洪北(枢纽)、泗洪、泗洪南、双沟、管仲、盱眙北、盱眙、黄花塘、黄花塘(枢纽)共13处互通式立交,与规划的泗洪至蚌埠高速公路交叉设置双沟枢纽,与规划的盐城至蚌埠高速公路交叉设置穆店枢纽,上述两处枢纽预留建设条件。原位改建重岗山、洪泽湖、明祖陵、八仙台共4处服务区(含加油站),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五、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225.07亿元,采用经营性高速公路收费模式投资建设。项目资本金为90.03亿元,占总投资的40%,由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所属江苏宁宿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原经营主体)承担。资本金以外部分,泗洪县出资0.77亿元,盱眙县出资1.54亿元,其余资金由项目法人江苏宁宿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通过国内银行贷款方式筹措。本项目可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资金支持。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本项目债务通过收取车辆通行费偿还。
六、项目法人为江苏宁宿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七、该项目建设工期为3.5年。
八、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级为低风险级,已经宿迁市委政法委及盱眙县委政法委备案。在项目实施和运营期间,项目建设单位要会同地方政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社会稳定责任,做好风险控制工作。对于可能存在的征地拆迁、噪音污染等风险因素,制定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确保社会稳定。
九、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规定,项目招标投标事项见附件。
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法律规章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有效处置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下阶段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工程地质勘察和路基路面、桥涵通道检测评估,做好土源调查,加强新旧路基、路面、桥涵构造物的拼接设计以及软土等特殊路基设计。合理确定路基、路面、桥涵、交叉等专业的设计方案,进一步加强桥梁结构方案比选论证,合理控制工程规模和投资。优化完善互通与被交道路的设计,保障行车安全。按照绿色公路和品质工程建设要求,深化数字化设计、智慧化设施等内容,加强节约用地、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措施。结合相关设计方案的优化,注意做好控制投资和集约、节约用地工作。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12月13日
(项目代码:2211-320000-04-01-338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