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046 分       类: 其他事项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03-15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无锡至宜兴城际轨道交通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基础发〔2024〕272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无锡至宜兴城际轨道交通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2024-04-02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无锡至宜兴城际轨道交通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苏发改基础发〔2024〕272号



无锡市、常州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报送无锡至宜兴城际轨道交通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锡发改基础〔2024〕1号)及相关附件均收悉。结合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至宜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初步设计的评审报告》(咨交通〔2022〕2129号)以及《关于无锡至宜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初步设计评审的补充意见》(咨交通〔2023〕1067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线路方案

无锡至宜兴城际轨道交通二期工程起自一期工程周铁站(不含),下穿竺山湖后沿马山镇霞光路向东走行,下穿梅梁湖后沿塘绛路、万锡路敷设,止于太湖新城站,路线长约35.4公里。下阶段,进一步优化线路平纵断面设计,提高列车运营效率和列车故障救援能力。

二、主要技术标准

项目主要技术标准与一期工程保持一致。

三、车辆、行车组织与运营管理

本项目采用市域C型车,4辆编组(2动2拖),初期配属车辆7列/28辆,近、远期车辆购置费不纳入本项目投资。原则同意与一期工程贯通运营,初期采用单一交路、站站停运营模式,交路为宜兴站至太湖新城站,后期运营交路结合苏锡常城际铁路统筹考虑。下阶段,深化车辆和配线设计;结合客流特点优化车辆编组方案;统筹区域规划铁路,深化本项目与其他线路跨线运营交路研究。

四、车站和主变电所

项目共设置马山站、葛埭桥站、太湖新城站3座地下车站。下阶段,结合车站周边区域规划和道路规划实施方案,深化车站方案,重点深化太湖新城站设计方案,充分考虑后期苏锡常城际铁路施工时对其安全运营的影响,保障苏锡常城际铁路方案可实施性和本项目的运营安全。

项目设置太湖新城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1座,马山分区所1座。下阶段,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细化室外场地、消防环道等附属工程设计。

五、土建工程

原则同意车站、区间等结构设计方案。下阶段,强化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做好不良地质条件和重大风险源处置措施;加强沿线下穿及邻近的市政、油气管线及建(构)筑物等调查,优化地下车站和区间隧道结构设计,加强地下车站结构抗震分析,并做好特大暴雨发生时抗洪排涝防范措施预案;结合太湖水文条件和防洪要求,合理确定隧道区间埋深,深化下穿竺山湖西大堤、马圩南大堤设计,确保建设和运营安全。

六、机电设备

原则同意供电、通信、信号、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动力照明、综合监控、火灾自动报警、环境与机电设备监控、自动售检票、门禁、安防等系统以及站台门、电扶梯等设计方案。下阶段,深化各系统设计方案。

七、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为60个月。

八、概算

核定本工程初步设计概算为1857934.4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76445.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48900.60万元,预备费81267.29万元,专项费用151321.34万元。项目资金来源按我委苏发改基础发〔2024〕17号文执行。

九、其他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抓紧完成后续工作。在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狠抓“质量、工期、投资”三大控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与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同时,切实落实国家对重点工程项目大力实施以工代赈的相关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积极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

附件:无锡至宜兴城际轨道交通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汇总表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3月15日

(项目代码:2302-320000-04-01-713750)


[附件下载]
分享至: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