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001303/2024-00292 分 类: 其他事项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05-15 公开日期: 2024-06-02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都铁路专用线(物流基地)工程初步设计调整的批复
文 号: 苏发改基础发〔2024〕579号 主题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都铁路专用线(物流基地)工程初步设计调整的批复

苏发改基础发〔2024〕579号



扬州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江都铁路专用线(物流基地)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调整的请示》(扬发改基础发〔2024〕125号)及相关附件均收悉。结合省铁路办《关于江都铁路专用线(物流基地)工程装卸线轨道长度I类变更设计方案意见的函》(苏铁办函〔2024〕25号)及《关于江都铁路专用线(物流基地)工程装卸线轨道长度I类变更设计方案有关情况的函》,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铁上海局要求,为满足集装箱班列和商品汽车整列装卸需求,提高装卸效率,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原则同意对江都铁路专用线(物流基地)工程初步设计进行调整。

二、原则同意初步设计调整方案。一期装卸线及龙门吊走行轨长度延长至780米,满足单线整列作业需求,并预留远期延长至980米的条件;同步调整堆场、排水、照明、信息、房建等相关配套工程。同意商品汽车停放区及停车场调整至原江都站老货场的实施方案。

三、其余建设内容、标准等不做调整,按我委《关于江都铁路专用线(物流基地)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2〕919号)执行。

四、核定初步设计调整增加概算5408.22万元,增加费用由项目法人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有非债务性资金解决。调整后江都铁路专用线(物流基地)工程总概算为68219.92万元。

五、下阶段工作。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加强与新长公司及相关单位的沟通衔接,保障工程顺利实施。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狠抓“质量、工期、投资”三大控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与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力争早日建成运营。

附件:江都铁路专用线(物流基地)工程初步设计调整概算表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5月15日

(项目代码:2106-320000-04-01-7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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