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361 分 类: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06-11
- 名 称: 关于徐矿睢宁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等2个电网侧储能项目纳入全省电力规划的通知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能源发〔2024〕631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关于徐矿睢宁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等2个电网侧储能项目纳入全省电力规划的通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徐矿睢宁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等2个电网侧储能项目
纳入全省电力规划的通知
苏发改能源发〔2024〕631号
徐州、镇江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徐矿睢宁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项目纳入全省电力规划的请示》(徐发改能源〔2024〕143号)《关于镇江鑫华储能科技有限公司50MW/100MWh储能电站项目纳入省电力规划的请示》(镇发改能源发〔2024〕122号)及相关支持性文件收悉。根据《关于做好电力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后规划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17〕947号)及《关于加强各地新型储能规划布局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3〕891号)要求,我委组织省能源规划研究中心、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对徐矿睢宁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等2个项目进行了评估,现将评审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唐睢宁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因未通过大唐集团总部投资决策,难以建设,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电力保供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清单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4〕472号),项目调出保供项目清单,规划规模予以保留,由徐州市发展改革委开展项目业主调整手续;依据《关于徐矿睢宁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项目纳入全省电力规划的请示》(徐发改能源〔2024〕143号),同意项目由苏能(睢宁)新能源有限公司继续开发建设,项目建设规模、选址、主要技术路线、接入系统方案均与大唐睢宁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一致,项目名称变更为徐矿睢宁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作为电网侧储能项目纳入全省电力规划。
二、根据镇江新型储能规划布局方案,同意镇江鑫华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作为电网侧储能项目纳入全省电力规划。
三、本批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应直接接入公用电网,具备独立计量、控制等技术条件,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可被电网监控和调度,相关标准规范等要求在接入系统方案审查中具体明确。
四、本批电网侧新型项目应接受电网统一调度,按期与电力调度机构签订并网调度协议,满足电网调峰、顶峰等需求,促进电力可靠供应和电网安全稳定。
五、本批电网侧新型项目要严格执行电力项目建设程序规定,严禁未批先建和违规建设,确保项目建设程序合法合规,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标准,加强全过程安全管控,坚决遏制储能电站安全事故发生。
六、徐矿睢宁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投资约1.4亿元,由苏能(睢宁)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镇江鑫华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投资约1.9亿元,由镇江鑫华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七、根据《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国能发监管规〔2021〕49号),“电网侧储能是指在专用站址建设,直接接入公用电网的储能设施”。在常规电厂、光伏电站等电源厂站内部建设并利用电源原有接网线路并网的电网侧储能项目,须直接接入电源升压站高压侧母线或节点,具备独立计量、控制等技术条件。
八、请有关项目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快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并网顶峰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4〕226号)要求,积极与可再生能源发电市场化项目签订共享储能容量租赁协议,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和政策风险,科学合理进行投资决策,慎重安排项目进度,以保障项目基本收益,避免出现投资损失。请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加强相关统筹协调工作。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