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参加贯彻《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暨2023年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4-06-06 来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5月30日,省政府召开贯彻《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暨2023年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魏赟主持,省生态环境厅厅长蒋巍作《条例》发布,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相关负责同志就相关问题进行解读。我委二级巡视员许伟参加新闻发布会并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回答了记者提问。 

2023年江苏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中有进,连续四年在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条例》是江苏生态环境领域具有统领性、基础性的综合性法规,将于6月5日世界环境日当天正式施行。《公报》从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海洋环境、土壤环境、自然生态、农村环境、声环境、固体废弃物、辐射环境等9方面全方位展示江苏生态环境状况。《条例》第五章专章规定绿色低碳发展,提出“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进机制,落实碳达峰碳中和任务,推动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转变”。 

许伟二级巡视员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将把推动“双碳”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引领,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开展省“双碳”试点示范,推动产品碳足迹等工作。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把能源革命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关键抓手,立足我省能源资源禀赋,推动能源生产消费方式绿色低碳变革。加强监测与评估,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加强对能源消费、碳排放和美丽江苏建设进程的监测与评估,为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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