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357 分 类: 其他事项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06-27
- 名 称: 关于沈海高速公路滨海南互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基础发〔2024〕718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关于沈海高速公路滨海南互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沈海高速公路滨海南互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苏发改基础发〔2024〕718号
盐城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请求批准沈海高速公路滨海南互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盐发改〔2024〕13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结合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沈海高速公路滨海南互通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苏交计〔2024〕26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高速公路互通布局,提升滨海县城南部对外出行条件,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原则同意建设沈海高速公路滨海南互通。
二、原则同意滨海南互通设置于沈海高速公路和102县道交叉附近,接东海大道,采用单喇叭方案。匝道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3.4亿元,建设资金由滨海县财政资金解决,不得因本项目实施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四、项目法人为滨海县交通运输局。
五、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年。
六、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级为低风险级,已经滨海县政法委备案。在项目实施和运营期间,项目建设单位要会同地方政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社会稳定责任,做好风险控制工作。对于可能存在的征地拆迁、噪音污染等风险因素,制定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确保社会稳定。
七、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规定,项目招标投标事项见附件。
八、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法律规章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有效处置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下阶段工作中,要结合滨海县国土空间规划和区域综合交通规划,深化交通量预测和组成分析,优化互通与地方道路的衔接方案;结合安全性评价及交通适应性分析,深化互通设计方案,合理选用技术指标,保障交通安全;加强项目区域工程地质勘查和水文、筑路材料等基础资料调查工作,合理确定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等专业的工程设计方案,同步实施入口拒超等管理设施;深化、完善工程实施期间的交通组织方案,减少对沈海高速公路的交通影响;注意控制工程规模和投资,切实落实绿色公路和品质工程建设的各项要求,加强节约用地、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措施。结合相关设计方案的优化,注意做好控制投资和集约、节约用地工作。
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开展工程初步设计编制工作,报我委审批。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6月27日
(项目代码:2401-320000-04-01-652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