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440 分       类: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07-12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长深高速公路溧水至溧阳段扩建工程等项目提前开展勘察设计招标的批复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法规发〔2024〕775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长深高速公路溧水至溧阳段扩建工程等项目提前开展勘察设计招标的批复

2024-07-30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长深高速公路溧水至溧阳段扩建工程等项目提前开展

勘察设计招标的批复

苏发改法规发〔2024〕775号



江苏省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长深高速公路溧水至溧阳段扩建工程、沈海高速公路赣榆至灌云段扩建工程、江宜高速公路大港枢纽至罗溪枢纽段扩建工程等三个项目提前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的请示及其相关附件收悉,根据《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批复如下:

根据《省政府关于同意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年)的批复》(苏政复〔2018〕98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沈海、长深、江宜等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提前开展勘察设计招标的复函》(苏交计〔2024〕212号),长深高速公路溧水至溧阳段扩建工程、沈海高速公路赣榆至灌云段扩建工程、江宜高速公路大港枢纽至罗溪枢纽段扩建工程等三个项目对于提升高速路网整体效益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现同意你单位在上述三个项目取得可研批复前开展勘察、设计招标采购,招标的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本批复仅为先期开展勘察、设计招标的依据,不作为工程建设项目能否取得可研批复的条件。你单位仍需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审批和开工手续,项目建设中其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采购的内容仍需按规定报有关项目审批部门同意。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7月12日


分享至: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