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691 分       类: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08-26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对能效超限和使用应强制淘汰设备企业实施差别电价的通知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价格发〔2024〕990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对能效超限和使用应强制淘汰设备企业实施差别电价的通知

2024-09-13 来源:阳光发改


关于对能效超限和使用应强制淘汰设备企业实施差别化电价的通知

苏发改价格发〔2024〕990号



无锡、徐州、苏州、盐城、镇江、宿迁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省电力公司:

根据省节能监察中心专项监察结果及提请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的报告,按照《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促进绿色发展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19〕8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领域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苏节能办〔2022〕1号)及《关于开展重点领域耗煤企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节能监察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4〕252号)相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对1家能效超限企业和8家用能单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用电执行差别化电价(用能单位名单、加价标准及执行起始日期等详见附件)。

附件:2024年执行差别化电价用能单位名单(第二批)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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