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543 分 类: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08-23
- 名 称: 江苏省节水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30年)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资环发〔2024〕962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江苏省节水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30年)
江苏省节水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30年)
苏发改资环发〔2024〕962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局(水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园林局)、农业农村局:
节水产业作为新质生产力和绿色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节水产业的指导意见》(发改资环〔2024〕898号),着力解决全省节水科技创新研发能力、高质量节水产品装备供给能力和节水系统服务水平等有待提升问题,全力推动节水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协同发力,以“需求侧牵引,供给侧配套”为总体思路,通过“问诊供需关系、服务供需对接、畅通供需循环”等方面的措施,围绕推进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激发节水市场活力,促进节水产业高质量发展,进而推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持续提升。
二、基本原则
政策引导,市场推动。坚持“两手发力”,发挥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和调控的作用,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有效破解产业发展的瓶颈制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创新引领,标准驱动。以科技创新为第一推动力,强化产学研用相结合,营造开放包容的创新环境。鼓励节水技术、机制及模式创新,健全节水及节水产业标准体系,以国家标准提升引领产业优化升级,加强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促进节水产业跨越式发展。
优化布局,重点突破。立足江苏产业空间布局和发展基础现状,优化节水产业顶层设计,培育壮大一批具有江苏特色和竞争优势的龙头企业,促进相关企业在空间上合理集聚,构建特色鲜明的节水产业园区,加强节水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实现资源集约利用、效益整体提升。
需求牵引,供给配套。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节水监管,实施节水改造、水效提升工程,激发市场有效需求;鼓励节水技术研发,强化节水产品装备供给,丰富拓展节水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供给配套能力。
三、总体目标
瞄准世界节水产业科技前沿,以节水产品研发设计和节水咨询服务为引领,大力发展工业废水处理回用、农业节水灌溉、智慧节水等领域的制造产业,做大做强节水规划、咨询、设计、监测等各类节水服务业。
到2027年,建立较为完善的节水产业标准规范,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取得新的突破,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示范企业,支持建设节水产业园区,建成1个节水科技创新中心(平台),节水技术研发、节水产品生产、先进装备制造、管理运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初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创新为动力、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节水产业发展格局,节水产品和服务基本满足市场需求,节水产业规模达到800亿元。
到2030年,节水技术研发、节水产品生产、先进装备制造、管理运行服务总体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节水产业成为江苏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组成,我省基本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节水科技创新策源地、节水装备制造聚集地和节水系统解决方案输出地,节水产业规模超过1000亿元。
四、主要任务
(一)构建节水产业发展良好环境
1. 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加强省、市、县三级行政区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管理,从严从紧制定年度用水效率控制目标,逐级分解下达到县(市、区)以及重点用水户。引导区域用水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行为向节约集约转型。强化政府节水监管责任,发挥用水户节水主体作用,建立科学合理的节水评价标准,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满足节水标准要求。健全水资源监测体系,严格取用水监管。建立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严肃查处违法取用水行为。(省水利厅牵头,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2. 加强多主体协同发力。加快建立“政府-市场-用水户”节水产业多主体协同发力机制。政府主要负责统筹节水产业各主体之间关系,制定政策引导节水产业发展,支持企业落户和产业园区建设,引进相关人才、强化金融支持、加强节水监管等。节水产业市场主体着力推进技术创新,完善经营管理,提升节水技术装备和服务供给能力,推动产业做大做强。节水产业用水户主体履行节水义务,落实计划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的要求,采用新的节水技术或生产工艺,提升用水效率,实现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生活节水降损。(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推动全领域水效提升。发展节水灌溉,推广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灌溉、渠道防渗输水灌溉、集雨补灌等节水灌溉技术,推动节水灌溉工程设施建设,促进农田退水、池塘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提高灌溉用水效率。工业企业应采用分质供水、高效冷却和洗涤、循环用水、废水处理回用等先进、适用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降低单位产品(产值)耗水量,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集聚区,要统筹建设供水、排水、废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已建工业集聚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开展公用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鼓励公共机构和场所开展节水改造时采用先进的节水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将节水作为绿色建筑重要组成。从严控制洗浴、洗车、洗涤、宾馆等高耗水服务行业用水,积极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积极推进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健全产业标准体系。构建节水产业基础共性、基础支撑、关键技术、产品与服务、行业应用和管理等节水产业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围绕研发设计、产品生产、装备制造、工程建设、智慧节水等方面加快节水标准制(修)订,研究制定工业园区、公共机构、居民建筑等节水设计标准,分类研究、完善节水技术、工艺、装备、监测、评价、管理和服务等标准。协同制定国家、行业、地方、团体和企业等不同层级标准。开展国际标准化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研究制定,推动节水产业标准与国际标准衔接。建立用水定额评估和动态更新机制,完善产品用水定额标准,完善终端用水产品水效等级标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加强节水监督管理。严格计划用水管理,对自备水源用水户和年使用公共供水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服务业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严格落实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格实施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制度,定期开展计划用水户的水平衡测试和用水审计,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和园区强化水平衡测试。鼓励用水单位建立水量取用耗排在线精准监控平台,通过实时水平衡分析代替传统水平衡测试报告。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在工业和服务业开展用水定额对标达标行动,加强重点用水单位监管,开展非农重点监控用水单位水效提升工作。(省水利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健全水价水权制度。严格执行非居民及特种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持续巩固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健全完善非常规水开发利用相关市场机制,促进非常规水市场化交易。不断完善用水权改革制度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地区间、行业间、用水户间等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参与)
7. 构建节水项目储备库。对全省纳入国家、省、市三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节约用水管理政策执行、用水定额水平、节水工艺技术水平、设施设备能力等情况开展调查,动态更新工业服务业节水改造项目清单和实施计划。构建省、市两级节水项目储备库,鼓励重点监控用水单位、高耗水行业工业企业、高校等公共机构以及其他用水量较大的单位实施节水技术改造、节水设备器具更新等,对纳入储备库并完成水效提升的项目,根据节水成效给予资金奖补。(省水利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参与)
(二)推动节水产业科技创新
1. 健全节水产业科技创新体系。依托国家、省级等多种重大创新基地、重点实验室和水利行业技术院所,推动建设节水科技创新中心(平台)和试验基地。支持企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等多方主体加强合作,构建多层次联合创新体系,强化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形成技术创新攻坚合力。鼓励地方围绕特色或细分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形成差异化发展。到2025年,建成1个省级节水技术创新中心(平台)。(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加强节水技术自主创新。协同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积极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各领域节水科技创新,大力支持节水产品、技术、装备研发。加强行业技术难点攻关,着力突破废水处理与循环利用、高效冷却、高性能膜材料、热力和工艺系统节水、洗涤节水、智能监测等关键共性技术,不断提高节水产品和节水技术市场竞争力。做好行业节水关键技术和基础共性技术知识产权战略储备,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到2030年新增节水技术发明专利300个。(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强化节水科技和产业融合。深化“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攻关与服务交流,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地方政府建立节水科技成果孵化中心,构建多形式、多层次的自主创新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先进技术应用推广机制,确保节水产业技术研发面向市场,研究成果可落地。适时遴选发布《江苏省成熟适用节水技术推广目录》《江苏省先进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联合行业协会组织召开节水技术、产品、装备推介会,强化节水新技术推广应用,进一步发挥科技对节水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节水产业链协同发展
1. 推动产业全领域覆盖。推动工业、农业、城镇生活节水以及节水服务等各领域节水产业全覆盖。在工业节水领域,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回用、水泵阀门管材制造、计量监测、非常规水源利用、除尘洗涤等工业工艺节水技术;农业节水领域,主要包括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畜禽养殖饲喂节水饮水设备的制造安装;城镇生活节水领域,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回用、生活节水器具生产、市政管网漏损治理等;在节水服务领域,主要包括节水咨询服务、节水信息化平台研发、合同节水管理服务和节水绿色金融服务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动产业集聚发展。鼓励各地区结合自身需求和优势,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节水产业集群,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节水产业园区。节水产业园区积极发挥展示、会展、孵化、研发、生产、服务等功能,开展多种形式的节水产品装备展销会、供需对接会和技术展示会,激活节水产业供需市场。重点支持建设江苏(宜兴)节水产业园和江苏(武进)节水产业园,促进产业协同发展,发挥产业集群优势。(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无锡宜兴市、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3. 培育节水产业龙头企业。着力推动节水企业孵化、培育和壮大,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推动形成一批创新能力强、管理水平高、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节水产品设备生产和服务企业。在节水设计研发、产品装备制造、工程建设、咨询服务等领域形成一批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影响力大、带动作用强的产业品牌。(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 促进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以用水户节水需求为牵引,充分发挥节水科研创新平台的研发能力、产业园的集聚作用和龙头企业的辐射效应,通过构建产业信息数字化平台,引导形成信息、资源与成果共享机制等手段,打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建设管理、服务供应等节水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配套的堵点卡点,形成动态平衡的良性产业生态。(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加强产业规范管理。加强与有关政策、规划衔接,引导节水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产业统筹管理,提升项目建设和运营水平。贯彻落实《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加强节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开展节水产品认证和水效标识管理工作,落实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管理制度。强化节水产品质量抽查,提高产品节水性能及可靠性。定期组织开展节水市场监督检查,加强节水产品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节水产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强化产品质量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依法依规对失信企业实施惩戒。(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强化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利用中央和省级预算资金,对节水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予以支持。鼓励各级财政给予工业、农业、生活等方面节水改造项目补助,支持用水户水效提升。落实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大规模节水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节水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推广“节水贷”“水权贷”融资服务,探索推广取水权、排污权等权益类抵押模式,加大对节水产业的信贷支持。探索研究绿色金融支持节水产业的政策,拓宽节水领域融资渠道。(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节水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
1. 培育第三方节水服务能力。促进节水产业市场主体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培育一批具有咨询、设计、施工、检测、计量、技术改造、运行管理、产品认证等能力的第三方节水服务企业。加强对第三方服务单位技术指导培训,支持节水服务机构创新节水服务模式。培育再生水生产经营企业,提供再生水生产与输配的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再生水收费等专项业务服务。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以及其他专业化服务组织参与农业节水服务。(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创新合同节水管理新模式。大力推广行业性、区域性、集团化合同节水管理,引导和推动节水服务机构与用水单位或个人签订节水管理合同,提供节水服务并以节水效益分享等方式获得合理收益。在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探索采用购买服务、托管等模式开展合同节水管理。在写字楼、商场、机场车站等公共建筑,鼓励采用社会资本参与方式开展合同节水管理。在洗浴、洗车、人工滑雪场、宾馆等高耗水服务业,推动开展合同节水改造。在火力发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等高耗水工业企业及园区,推广使用再生水,因地制宜配套建设海水淡化工程,推进冷却系统改造、工艺流程再造和智能系统管控,探索实施合同节水管理。在高效节水灌溉、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和水环境治理等领域,拓展合同节水管理模式。(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提升用水计量智能化水平。完善取用水计量监测体系,加强供用水精准计量管控。推动供用水在线计量和管网漏损在线监测,对不同水源、不同用途的水应当分别计量。在高耗水企业、工业园区、大型公共机构和场所、大中型灌区等开展用水智能化管控,建立用水智能化管控平台。强化数字赋能,促进物联网、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技术与水系统管理技术深度融合,探索建立“互联网+节水管理”典型应用场景,实现用水精准控制和智慧化管理。(省水利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参与)
提升节水问诊能力。鼓励行业企业建设“节水医院”,依托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的水效提升行动、节水监督检查、用水审计、节水园区、节水高校建设等工作,充分发挥“节水医院”服务平台的资源、技术、人才优势,为用水户精确把脉,找准水效症结。依据“诊断”结果,制定用水户水效提升“一户一策”,结合平台内各企业专长,为用水户节水改造提供先进的技术装备。(省水利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参与)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协作
加强节水产业发展组织领导,坚持系统思维,加强水利、发改、财政、科技、工信、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节水产业发展合作。市县有关部门加强协同和上下联动,共同研究产业发展环境建设、产业链布局、节水产品服务供给等重大问题。鼓励省级和市级部门出台财政、金融、土地等相关配套支持政策,确保各项政策可落地、可操作、可见效。(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典型引领
鼓励典型高校、工业园区、农业灌区等领域集中应用节水产品和服务,推进节水技术和产品迭代升级,验证实用性和推广价值。遴选一批技术先进、特点突出、节水成效显著的典型案例,发挥引领作用,积极向全国推广江苏节水经验和做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交流共享
定期组织开展江苏节水产业调查,动态更新市场主体分布、主要节水产品、节水技术与服务种类等信息。积极推广成熟适用节水技术,为节水企业交流先进节水技术、深化对接合作搭建平台。引导外资和民营资本投向节水产业市场,鼓励有条件的科研机构和高新企业更好参与相关国际水事活动,开展境外节水技术咨询、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等技术、产品和服务合作。(省水利厅牵头,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参与)
(四)强化宣传引导
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强化节水科普,做好节水技术培训,推广节水产品和节水产业发展典型案例。通过开展大学生节水设计大赛等活动,不断提高公众节水科技创新能力。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惜水爱水节水的良好氛围。(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水利厅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