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517 分       类: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09-14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昆山博浩数据服务有限公司长三角智能驾驶算力中心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能审〔2024〕106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消耗电力38744.96万kW·h、柴油50.4t、新水429646.14t,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47691.00tce(当量值)、115533.42tce(等价值)。项目电能利用效率(PUE)为1.1982,优于《数据中心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40879-2021)1级指标(1.20)。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昆山博浩数据服务有限公司长三角智能驾驶算力中心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2024-09-30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昆山博浩数据服务有限公司长三角智能驾驶算力中心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苏发改能审〔2024〕106号



苏州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昆山博浩数据服务有限公司长三角智能驾驶算力中心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苏发改资环〔2024〕5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为:2309-320583-89-04-307338,建设地点苏州市昆山市陆家镇金阳东路1088号。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消耗电力38744.96万kW·h、柴油50.4t、新水429646.14t,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47691.00tce(当量值)。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预期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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