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706 分       类: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12-16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振江铸造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风电核心零部件绿色智能铸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能审〔2024〕148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港西大道西、海富路南。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消耗电力15825.87万kW·h、天然气318.24万Nm3、柴油40.00t、新水16845.29t,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3260.32tce(当量值)。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振江铸造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风电核心零部件绿色智能铸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2025-01-04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振江铸造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风电核心零部件绿色智能铸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苏发改能审〔2024〕148号


南通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上报江苏振江铸造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风电核心零部件绿色智能铸造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通发改资环发〔2024〕37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为2405-320684-89-01-262678,建设地点位于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港西大道西、海富路南。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消耗电力15825.87万kW·h、天然气318.24万Nm3、柴油40.00t、新水16845.29t,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3260.32tce(当量值)。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期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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