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5-00110 分 类: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5-03-28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徐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100MW超高温亚临界煤气综合利用热电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能审〔2025〕42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江苏徐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用地面积为18700平方米,新增建(构)筑面积为11404.78平方米。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消耗电力14044.45kW·h、高炉煤气130536.8万m3、转炉煤气35828.00万m3、丙烷30m3、新水716.43t、工业水235.40万t、氮气1840.24万m3,年供电量71400.72万kW·h,年外供蒸汽(0.4MPa、140℃)120000t,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含高炉煤气、转炉煤气)为136468.15tce(当量值),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含高炉煤气、转炉煤气)为-99293.65tce(当量值)。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徐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100MW超高温亚临界煤气综合利用热电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2025-04-15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徐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100MW超高温亚临界煤气综合利用热电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苏发改能审〔2025〕42号
徐州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上报江苏徐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100MW超高温亚临界煤气综合利用热电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徐发改农经资环〔2024〕34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为2409-320300-89-01-892061,建设地点位于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江苏徐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消耗电力14044.45kW·h、高炉煤气130536.8万m3、转炉煤气35828.00万m3、丙烷30m3、新水716.43t、工业水235.40万t、氮气1840.24万m3,年供电量71400.72万kW·h,年外供蒸汽(0.4MPa、180℃)120000t,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含高炉煤气、转炉煤气)为136468.15tce(当量值)、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含高炉煤气、转炉煤气)为-99293.65tce(当量值)。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期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3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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