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5-00170 分 类: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5-07-09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烨晨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锂电池负极专用粉体材料智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能审〔2025〕82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连云港市赣榆区赣榆黄海粮油科技产业园中集公司南侧、228国道西,占地面积105亩,新增建筑面积33102.2平方米。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消耗电力2931.50万kW·h、石油焦(原料)422330.44t、石油焦(燃料)52785.37t、柴油10.31t、新水192.86万t,年输出蒸汽(1.6MPa,280℃)424396.8t,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含原料用能)为479060.80tce(当量值)、471249.75tce(等价值),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含原料用能)为17960.43tce(当量值)、10149.38tce(等价值)。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烨晨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锂电池负极专用粉体材料智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2025-07-12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烨晨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锂电池负极专用粉体材料智造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苏发改能审〔2025〕82号
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上报江苏烨晨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锂电池负极专用粉体材料智造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连发改资环发〔2025〕17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为2505-320707-89-01-575990,建设地点位于连云港市赣榆区赣榆黄海粮油科技产业园中集公司南侧、228国道西。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消耗电力2931.50万kW·h、石油焦(原料)422330.44t、石油焦(燃料)52785.37t、柴油10.31t、新水192.86万t,年输出蒸汽(1.6MPa,280℃)424396.8t,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含原料用能)为479060.80tce(当量值),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含原料用能)为17960.43tce(当量值)。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期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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