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光伏备案场所产权问题 |
| 内容 | 因光伏备案建设场所必须合法合规,手续齐全,产权清晰。想咨询现在不动产权证中载明了合法面积和超批准面积,超批准的面积是否可以备案光伏?对于农村自建房没有不动产权证的房屋,乡镇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者庭院证明是否可以替代不动产权证?因乡镇出具的证明中面积较大,且未说明批准面积和超批准面积。 |
| 提交时间 | 2026-03-17 17:02:42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回复日期 | 2026-03-20 09:10 |
| 内容回复 | 您好!来信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1、根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建设场所必须合法合规,手续齐全,产权清晰,超批准面积也需满足此要求。2、国家办法中未明确要求提供不动产权证,只需满足“合法合规,手续齐全,产权清晰”要求。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 答复单位 |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