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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农户申请撤销备案
内容 省发改委领导您好:   现在基层有很多这种情况,某光伏公司租用农户屋顶或者庭院进行光伏备案,备案好了后,由于种种原因,农户后悔想撤销备案,但是联系光伏公司,光伏公司不帮其撤销,窗口审批人员联系光伏公司也没有任何进展,对于窗口审批人员如何处理?农户可自行到窗口申请撤销吗?需要提供什么手续?因这种情况各地方都存在,还望领导给予指导,盼复。
提交时间 2026-03-30 09:54:44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回复日期 2026-04-03 17:04
内容回复 您好!来信收悉。前期您已就此事项进行咨询,现再次答复您: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17〕88号)第四十五条,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总投资变化20%以上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项目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或撤销备案。因此,只有项目单位可以申请撤销备案。此外,根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第十条,利用农户住宅建设的,应当征得农户同意,切实维护农户合法权益,不得违背农户意愿、强制租赁使用农户住宅。对于农户不想继续安装光伏项目的,如农户和项目单位签订了租赁协议,建议农户与项目单位协商解除租赁协议。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答复单位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