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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办法》实施之前 非自然人户用光伏发电项目法人如何变更?
内容 问题一: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应当按照备案信息进行建设,不得自行变更项目备案信息的重要事项。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投资主体应当及时告知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1. 请问这条是否适用已建成已并网的光伏项目?2.对于已建成已并网的光伏项目,该项目发生转让后,是否需要先更改备案证法人单位,然后再更改发电户主?还是可以直接向供电公司申请变更发电户主?问题二:《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实施之前 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当时将资料提交给供电公司之后代备案,但是供电公司并没有给户主法定备案证。1.《办法》实施之后,对于《办法》实施之前的户用光伏项目(无法定备案证),现在想更改发电户主。请问是直接向供电公司申请变更?还是需要有其他程序之后,再向供电公司申请变更?2. 如需要其他程序,请明确告知有哪些程序?
提交时间 2026-06-25 1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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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回复日期 2026-07-15 20:16
内容回复 您好!来信收悉。我委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与您沟通并答复您咨询的问题。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移)
答复单位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