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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分户电价问题
内容 领导好 我有5栋门面房,有3台变压器供电,容量1200千伏安。现在是单一制商业电价。有一栋卖给别人了,想办分户,分一台变压器给这个人。我自己的户名户号不变,办理分户后,只是容量少了200千瓦  我这个老户是单一制还是两部制的?请在网页回复我一下
提交时间 2026-10-21 16:39:38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回复日期 2026-10-27 13:54
内容回复 您好!来信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依据现行《供电营业规则》及其《释义》,分户是指用户由于生产、经营、改制等原因,由一户分立为两户及以上用户的业务。分户后的用户按地址均应当具有独立的不动产权属;分户后的新用户应当与供电企业签订供用电合同,原用户应当与供电企业变更供用电合同;分户后的新用户、原用户应当重新核定电价,按相应电价政策执行。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用户,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下的,执行单一制电价;100千伏安至315千伏安之间的,可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315千伏安及以上的,执行两部制电价。 请您对照上述规定,按照分户后的用电容量,执行相应的电价政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答复单位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