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14-08153 分       类: 本委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14-09-15
  • 名       称: 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14-09-29
  • 文       号: 苏价规〔2014〕5号 主       题: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有效

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

2014-09-29 来源:法规处

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

苏价规〔2014〕5号

各市、县(区)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2009年制定的《江苏省价格听证目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价格听证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物价局

                2014年9月15 日

江苏省价格听证目录

一、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由江苏省物价局组织听证。

二、医疗服务(特需医疗服务除外)价格中公立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由江苏省物价局组织听证。

三、教育收费中公办高中、公办大学学费。由江苏省物价局组织听证。

四、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的制定和调整。由江苏省物价局组织听证。

五、重要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由省、市、县(区)物价局组织听证。

六、居民生活用管道燃气价格。按照价格管理权限,由市、县(区)物价局组织听证。

七、居民生活用自来水(基本水价部分)。由市、县(区)物价局组织听证。

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市、县(区)物价局组织听证。

九、城市公共旅客运输基准票价(含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地铁、轻轨)。由市、县(区)物价局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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