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15-07346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15-06-16 00:00:00
  • 名       称: 对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173号提案的答复 公开日期: 2016-03-23
  • 文       号: (2015)苏发改案字第81号 主       题: 其他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173号提案的答复

2016-03-23

民进江苏省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构建沿江绿色生态廊道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 现答复如下:

长江是我省最重要的饮用水源,供水约占全省的52.3%,加上江水北调、江水东引及引江济太的水量,全省80%左右的生活和工业用水直接或间接来自长江。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大力推进沿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长江水污染防治取得积极成效,干流水质总体保持在Ⅱ~Ⅲ类水平。但由于长江流域是我国人口密度最高、经济活动强度最大的流域之一,随着长江经济带战略的深入实施,长江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将面临更加巨大的压力及挑战。提案中提出的构建沿江绿色生态廊道的建议很有必要也很有建设性,现结合相关建议,将我省主要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关于切实降低长江环境风险

(一)提高长江运输安全。一是加快推进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建设。目前一期工程已于去年7月9日交工验收;二期工程工可报告已通过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咨公司组织的审查,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已获得水利部长江委员会批复,环境影响评价获得国家环保部批复,近期将获得工可批复并开工建设。12.5米深水航道建成后,将解决福姜沙水道和畅州水道现有航段的安全通航和夜航问题,提高长江航运安全等级。二是大力推进船型标准化。制定长江水系船舶标准化工作方案,明确了“十二五”期间长江水系标准船舶占运输船舶总吨位50%以上,其中长江干线和京杭运河达到70%,基本实现内河客船、危险品船舶等重点船型的标准化。2015年底前,单壳化学品船和600载重吨位以上的单壳油船,要按照规定进行拆解或改造。三是加强长江危化船舶监控。江苏海事局通过强化危化品船舶申报管理、检查作业现场、运用VTS、CCTV、AIS等信息技术进行重点巡查等方式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管,努力实现全过程监控。省交通厅研发了《江苏港口安全监管与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危货作业全部在线申报,并与海事部门船舶申报数据互联互通,进一步加强了长江港口安全监管力度。省环保厅针对沿江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运输三个关键环节,以及硬件设施、应急管理制度等开展全面排查,集中整治环境隐患。

(二)加快备用水源建设

长江是我省主要的饮用水源,目前直接以长江作为城市饮用水源地的共28个,取水量每年约30亿方,占全省水源地总取水量的60%,是全省最为重要的供水水源。再加上江水北调、东引和引江济太的间接供给水量,全省累计超过8成的生活及工业供水依赖于长江。沿江各市在长江上都设置了水源地,但是部分城市水源单一,对长江依赖过重。为进一步保障饮水安全,2008年省人大出台了《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应当建设两个以上相对独立控制取水的饮用水源地。2011年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水利厅、省住建厅、省环保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意见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了备用水源地建设目标和要求。目前沿江各市正在加快推进备用水源地建设,常熟、太仓利用江边滩地建设了蓄咸避淡水库,江阴市建设了地下水和绮山湖备用水源地,泰州市建设泰州引江河应急备用水源地,南通市建设了老洪港水库和兴东地下水应急备用水源地,南京、常州等地也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应急备用水源地选址和建设工作。同时,定期开展长江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重点抓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确保沿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二、严格落实三条红线

自国家提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来,国务院先后下发工作意见、考核办法,并将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等指标分解至各省,我省也相应出台了配套意见和办法,并将“三条红线”全部分解落实到位。一是严格控制区域取用水总量。严格把住用水总量控制“红线”,紧密结合新增取水许可审批,严格按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审批新增取水许可项目。对新增取水项目,专门论证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性;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及时预警通报地方,实行取水限批政策。对县城以上各自来水取水单位和地下水实行全额省级计划管理,各市、县逐级分解至各取水户、每眼深井。二是严格用水效率控制。近几年来,水利部门以节水减排为重点,限制高耗水和产能过剩行业用水以及超量取用水,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省政府连续三年将节水型社会建设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下发了《关于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批准了《江苏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纲要》。沿江的南京市、南通市、无锡市、泰州市、常熟市、张家港市都被确定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编制了试点规划,并在循环用水、废水零排放、污染水体治理等方面取得了许多典型经验。三是严格纳污总量红线控制。省水利厅厅已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组织核定全省水功能区水域纳污能力,明确到各县(市、区)的水功能区限排总量意见,督促沿线各地政府把限制纳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严格入江排污口前置审批,特别重视化工园区的安全问题,对于不满足纳污能力或者对所在水域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坚决不予批准,同步强化排污口日常监督和管理。在水功能区管理方面,建立了以水功能区为单元的入河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按照长江不同江段水功能区核定的水域纳污能力,形成允许纳污总量与陆域污染源削减的倒逼机制,督促地方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维护长江健康生态。

三、加快面源污染整治

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长江流域农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并在实践中借鉴BMPS经验,围绕“源头控制、过程减排、末端治理”的总体思路,切实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成效。一是在源头控制上,全面推广节肥节药技术,着力构建农业清洁生产体系。目前,流域内每年推广测土配方面积2178万亩次,补贴商品有机肥16.5万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使用面积2亿亩次,建成防虫网7.5万亩,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56.2%,化肥投入品使用量呈逐年递减趋势。二是在过程减排上,加大规模畜禽场综合整治,积极探索畜禽废弃物处理新模式。通过不同模式综合治理大中型规模畜禽场3100多处,改造发酵床养殖圈舍50万平方米,建成分散畜禽粪污收集处理服务体系与畜禽粪便集中处理中心50多个,收集处理畜禽粪便及农作物秸秆量超过250万吨/年,已建成“一池三改”户用沼气22.4万处,规模畜禽场固体粪便综合利用率已提高至85%。三是在末端治理上,大力建设面源氮磷生态拦截工程,同时充分运用农业农村自然生态系统的优势,采用生态化的、动力小的、高效复合的技术工艺处理农村生活污水。目前,苏南五市累计建设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净化处理设施4000多处,建设面源氮磷流失生态拦截工程1400多万平方米,治理黑臭池塘河浜1300多条。控制性种养水生植物12万亩,极大改善农村农业生态环境。

为更好地控制长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下一步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推进农业面源污染连片治理示范区建设。在长江流域选择永久性生产基地,从面源污染、迁移过程、受纳水体等环节入手,实施小流域面源污染最佳管理措施,改善生态环境,并为整个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提供借鉴和参考。二是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引导流域各地统筹考虑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和污染防治要求,不断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扶持小规模饲养场户和散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大中型规模养殖场完善粪污处理设施。三是开展化肥使用零增长行动。从2015年起,综合采取“精、调、改、替”四项措施(即推进精准施肥,调整化肥使用结构,改进施肥方式,有机肥替代化肥),到2020年,建立完善科学施肥管理和技术体系,科学施肥水平明显提升,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

四、加强岸线支流管理

(一)优化岸线资源利用

我省长江岸线开发利用程度高,沿江两岸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快,省有关部门在保障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的同时,依法做好河道岸线管理,加强涉河项目建设,提高岸线资源科学利用水平。省交通厅将“整合长江港口岸线资源,促进岸线集约开发利用”作为长江南京以下港口区域一体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年内力争制定完成“港口岸线资源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岸线资源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和“江苏省港口岸线资源管理信息化系统”,积极探索港口岸线使用准入、转让和退出机制,并利用信息化系统加强港口岸线资源利用控制,提高岸线开发利用效率。同时,我省也正在清理、调整不合理占用岸线项目,限制投资强度和产出率较低的岸线利用。结合长江12.5米深水航道建设,一是对沿江老码头实施了结构加固改造,其中靠泊能力提高到5万吨级以上的泊位有69个,通过能力累计提升近1亿吨。二是推进小码头资源整合。如扬州港优化重组仪征船舶企业12家,释放岸线2767米;泰州港清理整合了近20个小项目,岸线长度超过3100米。三是积极响应“打造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走廊”的战略要求,推动港城融合发展。南京市对长江二、三桥之间58公里岸线进行码头资源整合,不仅腾出了一个风景秀丽的滨江风光带,而且整合后新建的泊位通过能力和岸线利用效率也大幅提高。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长江岸线开发利用控制指导规划》,并配合水利部长江委完成《长江宜宾以下干流岸线利用管理规划》,根据不同岸段开发利用条件和适宜利用方向,提出集约利用的方式、条件和相应的控制措施。近期,根据沿江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和航道治理等要求,从有利于提高防洪标准、稳定长江河势出发,在长江澄通河段和河口段开展洲滩、汊道治理,通过实施太仓港边滩、新通海沙、常熟边滩等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促进河势稳定,改善通航条件,提升岸线功能等级,将河势整治、防洪保障与开发利用紧密结合起来。同时,提倡沿江开发应根据现状河道岸线条件、特点,通过规划调整、政策调控等手段,调整产业结构、改变不当布局和开发方式,清理整合现有岸线,提高岸线使用效率,实现长江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相得益彰。为解决区域水利治理相对滞后的问题,“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加大包括沿江支流、通江河道在内的区域水利治理力度。目前,省水利厅正在积极组织编制《全省区域水利治理规划》,在综合研究区域防洪、治涝、输配水总体布局和调度运行方案的基础上,将规划一批区域骨干河道治理工程,进一步提升区域水利能力。

(二)重视沿江支流治理

一是编制并实施江苏省长江流域“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规划。按照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提出的目标任务,以及《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要求,抓紧组织开展江苏省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报省政府批准实施。通过规划,进一步明确省有关部门和地方的治污责任,优先把沿江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作为全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谋划未来5—10年的控制目标和实施任务、工程项目,保障长江水环境安全,力争到2020年,长江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70%以上,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保持稳定,支流水质明显改善。二是继续开展主要入江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分析入江支流环境基础状况,编制和实施劣Ⅴ类入江支流的断面达标整治方案。参照太湖流域现行排放标准,在长江流域实施污水排放标准特别限值,进一步推动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改造,加强入江排污口的治理和监管,削减入江污染物总量。到2020年,主要入江河流水质基本消除劣Ⅴ类。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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