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2-00886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2-06-24
  • 名       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31号建议的答复 公开日期: 2022-07-12
  • 文       号: 主       题: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31号建议的答复

2022-07-12 来源:价格处

董力源、林健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工业原材料市场价格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剧烈震荡,持续高位运行。大宗商品价格主要由市场形成,国际市场的价格震荡迅速传导和深刻影响国内市场。针对国际国内市场价格形势,我们及时加强对原油、煤炭、有色金属等大宗商品价格监测预警,分析研判价格走势,定期公布主要工业生产资料市场销售价格,引导市场价格预期。

煤炭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初级产品,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明确了煤炭(动力煤)价格区间,并对动力煤作了界定,凡以发电、机车推进、锅炉燃烧等为目的,产生动力而使用的煤炭属于动力煤。国家综合采取供需衔接、储备吞吐、进出口调节、运输协调等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工业原材料的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2021年12月对我省相关企业涉嫌哄抬煤炭价格线索进行调查,2022年2月对我省相关镍合金生产企业的不锈钢价格执行情况开展调查,2022年4月对我省相关交易平台碳酸铝价格执行情况进行调查。

“十三五”以来,我省以推动能源消费革命、能源供给革命、能源技术革命、能源体制革命和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指引,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积极推进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海上风电并网装机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

针对钢铁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支持沿海精品钢基地建设和特钢行业龙头企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长流程钢厂通过就地改造转型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对企业内部退出转炉建设电炉且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项目、退出和建设冶炼设备均为电炉的项目实行等量置换。出台《江苏省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总体实施方案》《江苏省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达标水平(2021年版)》,引导包括钢铁行业在内的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加快节能改造,力争到2025年钢铁行业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工业原材料等大宗商品价格监管,促进行业转型升级,积极推动低碳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是做好价格监测预警。持续密切关注国际国内大宗商品供求变化和价格走势,重点加强对原油、煤炭、铁矿石等大宗商品市场动态和价格影响的跟踪分析,加强前瞻性研判,积极采取措施,引导市场预期。

二是推动落实煤炭价格形成机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抓好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落实落地,进一步完善产供储销体系,增强政府可调度储煤能力,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关于对冶金煤、焦炭等原材料价格统筹干预的建议,我们将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

三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密切关注工业原材料领域舆情动态和价格动态,做好行业信息和案源线索收集工作,及时分析、跟进相关领域市场竞争状况。不断加大工业原材料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妥善处理相关投诉举报,依法查处相关领域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围绕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按照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转型并重、基础前沿布局和成果转化应用示范并举的思路,大力培育绿色低碳领域创新型企业。继续推进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和产能整合,支持沿海精品钢基地加快建成国际先进的现代化沿海钢铁基地,支持特钢行业龙头企业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有序推进钢铁行业重点领域节能改造。全力推进近海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光伏发电,优先推动光伏发电就近开发利用,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可靠支撑。

衷心感谢你们对发展改革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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