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001303/2022-00912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2-06-28 公开日期: 2022-07-12
名 称: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903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主题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张炳、毕军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促进江苏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经商省有关部门,现答复如下:

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关键路径。2021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明确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改善生产力,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加快完善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广大农村地区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有利于带动广大农村地区发挥生态优势就地就近致富、形成良性发展机制,塑造城乡融合协调发展的新格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实施。

一、关于我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部署安排。今年1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国家文件要求,结合省情实际,对我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作出全面系统部署安排,明确了到2025年、2035年的阶段性目标和重点任务。该工作是一项全新的重大改革任务,我省实施方案明确采取点面结合、试点先行的方式推进。在统筹考虑全省各地经济发展、自然禀赋等综合条件的基础上,确定“1+14”个工作基础较好、生态系统具有典型意义的地区,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省级试点,其中就涉及了沿江、沿海、里下河地区以及苏南低山丘陵等地区的广大农村地区。目前,我们正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指导试点地方探索不同生态条件下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二、关于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这两项工作是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基础性工作。在调查监测方面,省自然资源部门正按照全面铺开、分阶段推进的要求,扎实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工作,力求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和边界。在价值核算方面,近年来省内有关地方已经开展了积极探索,南京高淳区2021年就探索出一套生态产品总值(GEP)的核算办法,并将核算结果运用到高质量考核中。今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联合印发了《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明确了核算流程、核算指标以及不同生态系统所提供生态产品的实物量和价值量的核算办法。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省统计局在有关试点地区率先开展试算工作。

三、关于生态产品经营开发。健全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是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推动生态产品经营开发,就是要解决生态产品交易难问题,就是要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让物质类生态产品、生态资源权益等,在市场交易中实现生态产品价值。国家《意见》和我省《实施方案》均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主要在生态产品供需对接、创新生态产品实现模式、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等方面发力,畅通市场交易路径,形成良性循环。其中委员们在建议中提到的排污权有偿使用,以及碳排放权交易、用能权交易、水权交易等都是下一步重点探索方向。

四、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就是要将绿水青山隐含的价值通过保护补偿和合理回报加以变现。近年来我省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立了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水环境区域补偿等制度。今年3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整合了全省现有补偿制度机制,完善了我省生态保护补偿分类体系。按照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工作要求,下一步将重点在基于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确定补偿标准、完善补偿机制上探索突破。

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下一步,我委将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强化改革思维,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试点先行、稳步推进,推动重点难点问题加快破题、重点改革举措有序实施,加快探索出一条符合江苏实际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助力乡村振兴、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6月28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