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将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3、4号机组转为应急备用电源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01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应急备用电源管理有关事项的文件要求,经评议,拟将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3、4号机组转为应急备用电源。现予公示,公示期:2023年3月1日-3月7日。

  对上述公示如有异议,可咨询反映。 

  联系人:刘先立    电话:025-83390344。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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