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3-00426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3-06-26
- 名 称: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306号提案的答复 公开日期: 2023-07-14
- 文 号: 〔2023〕苏发改案字165号 主 题: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306号提案的答复
周建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楼宇经济培育都市经济新增长点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楼宇经济是城市经济发展中涌现的一种新型经济形态。它以商务楼、功能性板块和区域性设施为主要载体,呈现集约型、高密度特点,是城市都市产业转型、总部企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提出“积极发展楼宇经济,优化总部经济发展布局,增强总部经济发展能级,全域联动促进总部经济集聚发展”。省发展改革委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地方发展改革委,积极推动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楼宇经济态势良好。“十四五”以来,省发展改革委累计分两批次认定、并经综合评价确认南京新街口金融商务集聚区、苏州高新区狮山金融服务业集聚区等63家楼宇经济类省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涵盖科技服务、信息服务、人力资源、商务金融等多个领域。南京、苏州、南通等市强化集聚区规划引领作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集聚区品牌培育,楼宇经济集聚区发展成效明显,部分优质楼宇经济集聚区亩均税收超千万元。市级层面,苏州市政府还专门出台《关于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针对楼宇品质开发、楼宇运营提升、楼宇企业培育、楼宇产业招引、专业特色楼宇打造、存量楼宇改造、亿元楼宇培育等十个方面推出支持举措,提出2023年全市新增亿元楼宇18幢的发展目标。
二是总部企业加快培育。近年来,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和扬州等地重视总部企业发展,先后出台或修订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开展总部企业认定工作,给予总部企业落户奖励、经营贡献奖等多种形式的奖补措施,并在投资贸易、高端人才工作居留和入学就医等方面给予便利化服务。截至2022年底,上述地区合计认定市级总部企业656户。其中,苏州市先后兑现总部企业奖励资金累计近20亿元,并协调多家总部企业用地项目落实,较好地促进了总部企业发展。
三是重点项目支撑有力。按照年度调整、滚动管理的要求,省发展改革委每年组织编制服务业重点项目清单,推出一批规模大、带动强、效益显著的服务业重点项目。“十四五”以来,阿里巴巴江苏总部等20个总部企业项目以及南京河西金融中心等27个高端楼宇经济项目先后被纳入省服务业重点项目清单,总投资达2311亿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省发展改革委充分发挥牵头职能,加强与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间协同联动,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要素保障,主动靠前服务,有力保障了项目实施。
但因发展基础、城市能级和企业培育等因素影响,您指出的楼宇经济业态集聚和产业互动不明显、各区域间均衡发展有待加强等问题确实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省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下一步,我委就推动楼宇经济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推进《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实施,组织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围绕加快构建江苏特色“775”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深入实施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培育、集聚示范区创建以及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标杆引领工程,在省服务业重点项目、载体建设、主体培育等方面加大对楼宇经济和总部企业支持力度,推动创新、开放、融合发展,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是加强省级统筹。参照上海、北京、浙江等省(市)做法,加强总部经济发展省级统筹协调,推动出台省级促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开展省级总部企业认定和管理,培育总部企业发展集聚示范区,与地方政策形成合力。重点培育本土民营综合型总部企业,积极支持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等头部企业在我省设立区域型或功能型总部,不断提升我省楼宇经济和总部企业发展水平。
三是优化发展环境。发挥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功能,推动完善楼宇经济总部经济政策体系和产业服务体系,强化商务、物流、金融、信息等基础设施和配套体系建设。支持总部企业人才引进和培育,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强总部企业用地保障,加大总部企业便利化支持力度,积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恳请您继续关心我省楼宇经济总部经济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