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全省统调发电机组运行考核结果的公示
2023-09-18
来源:省能源局电力处
各有关发电企业:
按照省政府《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电力保供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21〕64号)和《江苏电网统调发电机组运行考核办法》(苏工信电力〔2018〕183号),并结合国家能源局《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国能发监管规〔2021〕60号)和江苏能源监管办《江苏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苏监能市场〔2022〕53号)相关要求,现将2022年全省统调发电机组运行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9月18日至9月22日。公示期内,对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向省发展改革委、江苏能源监管办咨询反映。联系电话:省发展改革委025-83390365,江苏能源监管办025-83115291。
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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