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宜兴国际物流园等8家园区为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10

为进一步激发物流行业市场主体活力,提高物流整体运行效率和现代化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十四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苏政办发〔2021〕37号)要求,按照《江苏省省级重点物流基地和省级示范物流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21〕4号)有关规定,在各市申报的基础上,我委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对拟申报的省级示范物流园区进行了建设发展规划论证和土地合规性审查,拟认定宜兴国际物流园等8家园区为江苏省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现将8家园区进行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6日。公示期内,对有关物流园区有异议的,请及时向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处反映,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实名和联系方式的反映材料。

联系电话:025-83390498

通信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鸿瑞大厦1号楼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处

附件:园区情况简介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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