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634 分       类: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10-12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省太湖康复医院疗区改造提升项目核准的批复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社会发〔2024〕1267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项目改造范围为医院一疗区、太湖小筑。项目改造规模3700平方米,估算建设投资约1800万元。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省太湖康复医院疗区改造提升项目核准的批复

2024-10-30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省太湖康复医院疗区改造提升项目核准的批复

苏发改社会发〔2024〕1267号



省卫生健康委:

《关于报批江苏省太湖康复医院疗区改造提升项目申请报告的函》(苏卫规划〔2024〕30号)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家和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鉴于江苏省太湖康复医院部分疗区建筑年限较长、设施条件落后、管线设备老化、存在安全隐患,根据《江苏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为增加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持续改善患者就医条件,提高医院节能降耗水平,原则同意实施江苏省太湖康复医院疗区改造提升项目。

二、项目地址位于无锡鼋头渚公园内。

三、项目改造范围为医院一疗区、太湖小筑。项目改造规模3700平方米;其中,一疗区改造规模3450平方米,太湖小筑改造规模250平方米。改造后一疗区床位规模不变,共计54间105张。项目改造内容包括:外立面翻新(含屋面墙体防水)、室内翻新装修,卫生间拆除重建,走道吊顶翻新,中央空调更新,公用设施(水、电、暖通、智能化、消防、下水管道等)拆除更新等。

四、项目拟定建设周期6个月,估算建设投资约18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5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177万元,预备费86万元。资金由江苏省太湖康复医院自筹,不得违规新增债务。

五、根据《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应依法进行招标。

六、项目核准依据文件包括:

(一)关于报批江苏省太湖康复医院疗区改造提升项目申请报告的函(苏卫规划〔2024〕30号);

(二)江苏省太湖康复医院疗区改造提升项目申请报告;

(三)江苏省太湖干部疗养院国有土地使用证(锡郊国用(1995)字第551号);

(四)社会稳定承诺书。

七、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安全环保、节能低碳专项设计,细化明确建设期内的安全通道隔离方案、在院患者转移方案。全面贯彻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生产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压实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主体安全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展建设。项目建成后,要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八、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请你单位按职责做好项目全周期监督管理工作。江苏省太湖康复医院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使用主体,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建设方案,严格控制改造标准,集约推进工程建设,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实行项目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实施前,相关承诺事项和必备手续必须履行到位。

九、对涉及太湖风景名胜区的建设活动,必须严格落实风景名胜区相关管理保护规定,依规予以实施,保护好所在地生态环境和景观资源。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其他要求参照国家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10月12日

(项目代码:2407-320000-04-01-397843)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