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621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10-31
  • 名       称: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192号提案的答复 主       题:
  • 文       号: 〔2024〕苏发改案字220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192号提案的答复

2024-11-12 来源:阳光发改

孙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物流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的提案”收悉,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物流行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肩负着节能降碳的重要使命,加快推进物流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是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物流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202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明确要通过调整运输结构、加强物流运输组织管理、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等方式打造绿色物流。同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苏政办发〔2021〕37号),明确将“坚持低碳环保,推动物流全链路绿色发展”作为一项主要任务。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国办发〔2022〕17号),明确提出“推动绿色物流发展”,实施绿色低碳物流创新工程。今年5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推进物流数智化发展、绿色化转型。

近年来,我省积极支持绿色物流发展,加快推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对绿色低碳物流发展的政策支持。今年上半年,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会同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研究制定了《长三角区域物流提质增效降本行动方案》,提出加快构建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谋划布局绿色低碳物流创新试点、支持绿色低碳货运工具推广应用等具体措施,目前已正式印发实施。我省在开展广泛调研和意见征求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江苏省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重点举措》,在物流基础设施绿色化升级改造、物流设备报废更新、建立逆向物流服务网络、推进新能源运载工具应用等多个方面给予支持,预计近期正式印发实施。省财厅出台《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要求全省各级采购人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出台“交运贷”财政贴息政策,对2024—2026年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重点领域中长期贷款给予1.5个百分点的贴息。

二是推进物流基础设施绿色化升级改造。截至目前,我省共创建9个国家物流枢纽、4个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8个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80个省级示范物流园、121个省级重点物流基地,为绿色低碳物流发展提供坚实的硬件基础设施支撑。如,南京龙潭综合物流园于2022年投入运营普洛斯新能源重卡换电站,采用多项国际领先技术和独有专利技术,实现不同车型、不同品牌、不同换电站之间的交叉换电工作。张家港玖隆钢铁物流园投资2亿元建设江苏最大的屋顶光伏分布式电站,利用9个仓库屋面,建设面积共计约40万平方米。

三是推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2018年起,我省围绕构建“集约、高效、绿色、智能”的城市货运配送服务体系,不断推进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目前已有6个城市入选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名单。积极推动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发展,2024年前7个月,全省使用性质为“营运”的轻型货车即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共 22655 辆,其中新能源轻型货车14267辆,城市物流配送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电动化比例已达到 63%。

四是建立智慧绿色物流应用体系。我省“建设长江经济带运输结构调整试点”交通强国试点已经高分通过交通运输部验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的首批16个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典型案例中,我省占了4个,数量为全国最多。在全国率先探索编制省级智慧港口建设技术指南,全省主要集装箱港口实现码头管理系统(TOS)全覆盖,长江沿线散货码头基本实现生产调度智能化全覆盖。上线“绿色交通云”平台,实现运输生产、能源消耗、碳排放、环境监测等关键数据有效整合。深入推进智慧江苏发展,累计打造运满满“基于大数据的智慧货运管理平台”等智慧交通行业示范工程30多项。指导运满满在全国率先开展发起“碳路计划”,为司机提供绿色碳权益、绿色碳积分、绿色碳金融、绿色碳荣誉等服务。南京港龙潭集装箱码头作为全国首家内河港口获评四星级“中国智慧港口”和五星级“中国绿色港口”。围绕标准托盘和标准物流包装循环共用,指导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商贸物流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商贸流通智慧化、绿色化水平。

五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支持南京、无锡、徐州、苏州市等4个设区市创建运输结构调整示范市。支持引导“公转水”“公转铁”。下达省级交通发展专项资金对实施“公转铁”“公转水”成效显著的重点企业予以补助,推动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深度融合。支持京杭运河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宿连航道(京杭运河至盐河段)整治工程等项目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下达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奖补;下达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涨价补贴,由各地统筹用于支持出租车加快电动化和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

六是推动绿色物流园区标准制定。今年以来,指导推动省物流产业促进会开展《绿色物流园区评价标准》研究制定工作,提交立项申报书与标准草案。该标准围绕能源体系、交通体系、碳排放管理等多个维度,系统梳理并明确绿色物流园区的建设标准和评估方法,确保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目前该标准顺利通过评审,于7月份正式获批立项,成为全国首例。

您所提出的“科技激活绿色低碳物流发展动能”“设施匹配绿色低碳物流发展需求”“创新改进绿色低碳物流发展模式”等建议,有些已经完成,有些正在推进中,还有些将在下一步政策中予以加强。需要指出的是,关于绿色低碳物流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在国家层面主要包括:一是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二是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三是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我国现行立法体制,税收政策的制定权集中在国家层面,且目前国家未授权地方进一步制定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进绿色物流发展各项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推动绿色物流相关政策落地落实。《江苏省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重点举措》正式出台后,指导各设区市抓好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供精准政策辅导,并根据地方实际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统筹推进我省推进物流数智化发展、绿色化转型。同时,积极统筹相关领域财政专项资金,综合运用政府绿色采购、财政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持续推动物流行业绿色低碳发展。

二是加速物流全链条绿色化发展。加快推动我省国家物流枢纽、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示范物流园区建设,补齐基础设施和功能短板,储备并支持一批绿色物流项目。推动有条件的物流基础设施实施绿色化改造升级,打造一批近零碳物流园区。鼓励物流企业通过绿能技术逐步优化能源结构,提升新型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耗中的比例。开展绿色物流企业对标达标行动,推进《绿色物流园区评价指南》研究制定。在干线运输、仓配物流、绿色循环包装等领域打造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绿色物流应用场景。加快标准托盘、标准周转箱(筐)等物流载具推广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构建循环共用体系。

三是加快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体系建设工作,推动我省城市货运配送绿色高效发展着力打造“苏式配送”样板。进一步鼓励各地推广应用新能源配送车辆和新能源重卡车辆,紧抓大规模设备更新契机,综合采用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手段,鼓励各地在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水泥等行业和物流园区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试点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

四是深科技赋能绿色物流降本增效。推动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科技在物流领域的深度应用,有效提升绿色物流效率。加快推进“一单制、一箱制”交通强国专项试点,不断深化拓展“江苏铁水联运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服务功能,实现主要港口与铁路间舱单、铁路运单、装卸车船、货物在途、单证等海铁联运信息交换共享,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切实提升资源利用率,降低成本和资源消耗。积极培育支持网络货运平台做强做优,积极鼓励水路货运平台发展,不断推动物流智慧化专业化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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