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702 分 类: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02-27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主 题: 综合政务
- 文 号: 苏发改高技发〔2024〕229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苏发改高技发〔2024〕229号
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科技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国资委,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27日
江苏省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指导意见》,加快构建包括第三代半导体、未来网络、氢能、新型储能、细胞和基因技术、合成生物、通用智能、前沿新材料、零碳负碳(碳捕集利用及封存)、虚拟现实10个成长型,以及量子科技、深海深地空天、类人机器人、低空经济、先进核能等前沿性未来产业的“10+X”未来产业体系,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科技创新攻关行动
1.推动基础研究强基。坚持战略导向和自由探索并重,在国家实验室以及基础研究优势突出的高校,开展设立“应用基础研究特区”试点,给予长期、稳定支持,充分赋予改革探索空间,推动开展未来技术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全力服务保障国家实验室高质量运行,支持一批有实力的省实验室创建重大研发机构、国家实验室(基地),积极凝练开展未来产业领域战略科研任务、承担更多国家任务。加快首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预研项目培育,完善“沿途下蛋”机制,提升未来产业创新策源能力。探索未来技术基础研究新范式,遴选顶尖科学家、青年科学家领衔实施一批基础研究重大项目,探索长周期资助模式,实现更多“从0到1”原创突破。(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各设区市相应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设区市相应职能部门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2.强化未来技术攻关。加强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深化“揭榜挂帅”“赛马”、定向委托等科技攻关机制,组织实施100项未来产业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面向“10+X”未来产业领域,支持科技型骨干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组建创新联合体,实施若干前沿引领技术攻关项目,协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研究实施未来产业“卡脖子”技术攻关人才专项,支持前沿科学家牵头组建人才攻关联合体,推动未来技术协同创新。(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委人才办、省科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速创新成果转化。实施未来产业孵化与加速计划,落实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指引,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联合企业建设20个概念验证中心、中小试基地,加快未来技术熟化、工程化放大、原型制造和可靠性验证。支持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率先构建“概念验证+拨投结合+基金支持”的前沿技术产业化全链条支持机制。依托省级以上大学科技园开展未来产业科技园建设试点,建设一批“硬科技”标杆孵化器,探索“学科+产业”创新模式,打造100个未来产业科创园区。组织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依托省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平台、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健全未来技术和创新成果协议定价、挂牌交易、拍卖、资产评估等市场交易机制,促进未来技术高效流动、快速转化。(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知识产权局、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创新平台建设。发挥江苏省实验室联盟作用,建立跨学科、大协作和政产学研融通的未来产业创新合作机制。鼓励企业联合高校共建科学研究、应用研究、人才培养等一体化的新型研发机构。培育10家未来产业(技术)研究院,探索开展未来技术交付式研发,增强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单点技术创新能力。支持建设60个省级未来产业领域工程研究中心,若干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立符合未来产业发展特点的评价体系,推动升级为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加强前沿技术多路径探索、交叉融合和颠覆性技术供给。协调推动国家级学会围绕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在江苏建设总部中心、创新中心、学术交流中心、产业研究院等实体平台,与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展深度合作,吸引学会科创资源集聚江苏。推动建设未来产业共性技术平台,面向高校、企业开放,解决跨行业、跨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科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应用场景开源行动
5.建设未来技术早期应用场景。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科技平台等,鼓励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建设若干验证场景,面向社会有序开放。围绕第三代半导体、细胞和基因技术、合成生物等未来产业,探索建设覆盖研究开发、中试验证等环节的早期试验应用场景。加快建立技术催生新需求、需求引导新技术双向通道,发挥场景创新引爆作用,加大医疗服务、智能交通、智能电网等应用测试空间开放力度。(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开发未来技术跨界应用场景。开展未来技术跨界融合应用示范,支持未来技术跨学科、跨领域和非常规拓展应用,构建多领域、多维度场景创新体系。面向农业生产、工业制造、能源、交通、城市等领域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转型需要,建设100个未来技术应用场景,推动未来技术赋能重构传统产业。推动数字技术、生物技术、材料技术等前沿技术交叉融合,有序建设和开放一批综合性和行业类融合应用场景,以场景应用推动技术产品定型、用户群体培育、市场需求挖掘。(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旅游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强化未来产业场景应用服务。建设10家应用场景促进机构,探索市场化培育机制,常态化推进场景挖掘发布、供需对接、建设运营。面向未来生产生活方式,积极建设未来技术应用场景展示平台,开展未来工厂、未来社区等场景应用试点。鼓励企业围绕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等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加大氢能、碳捕集利用及封存、新型储能等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应用,构建绿色技术创新应用场景,支持盐城等地开展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零碳园区建设试点。强化数据要素支撑服务,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加大未来技术科学数据、共同实验数据向企业开放,推动超算中心、智能计算中心面向企业提供低成本算力服务,构建数字化应用场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省科技厅、省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产业主体培育行动
8.培育未来产业重大项目。建立未来产业重大项目遴选、储备机制,以重大科技突破为引领,发现遴选一批颠覆性技术项目,开辟未来发展新赛道。组织举办未来产业创新创业大赛,面向国内外未来产业重大平台、领军企业和科研院所,集聚和招引60个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作用强的未来产业重大项目。依托省未来产业先导区等重大载体,发挥网络协同效应整合创新资源,积极推动重大项目落地。优化未来产业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打通项目建设运营难点堵点痛点,持续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打造融通发展企业梯队。培育30家未来产业“链主”企业,打造和吸引100个未来科技创新示范企业,通过技术集成、资源整合和资本运作等方式,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鼓励各类企业加强未来产业布局,支持国有企业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率先打造未来技术研发、孵化和验证平台。推进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支持企业深耕未来产业细分领域,打造“独门绝技”“硬核本领”,培育30家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大力推动初创型中小企业集聚发展,加大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支持力度,积极培育一批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瞪羚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快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实施未来产业先导区培育行动,面向未来产业重点领域,推动建设10个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支持苏州、南京等地争创国家级未来产业先导区。探索构建跨区域、跨行业的协同创新型未来产业先导区。支持未来产业先导区内技术创新和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研发配套服务,提升计量、认证、检验检测、试验验证、工业设计等产业基础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产业人才引培行动
11.加大高水平创新人才引培。推进产才融合发展,研究编制未来产业人才清单,依托相关科创领军人才专项,加快引进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未来产业重点领域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开展青年科技人才“U35”培育和寻访,推动在苏高校建设未来技术学院、研究院和实验室。瞄准全球未来产业关键领域,高质量建设外国专家工作室,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科技专家牵头或参与未来技术攻关,积极申报国家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系统引培100名(个)掌握未来技术的创新人才(团队),对急需的顶尖科学家、领军人才或团队,“一事一议”给予支持。(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支持高校和职业院校建立未来产业特色学院,完善学科设置、项目资助、人才培育关联机制,培育1000名未来产业专业技术人才。鼓励未来产业领域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人才协同培养机制,加大现代学徒制、新型学徒制、订单式、定制式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有机衔接。鼓励未来产业领域重点企业建立人才培训中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机构,支持打造前沿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培训服务平台,大力培养与未来产业发展相匹配的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持续支持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知识更新与技术创新。(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着力优化人才服务机制。面向人才缺口较大的未来产业领域,进一步加强人才经费保障和薪酬激励,按规定提供人才落户、住房保障、子女入学、医疗养老等服务。结合未来产业长周期、高风险等特点,灵活设立双聘、兼职、全职等多元化岗位,推动人才在高校院所与企业之间合理流动,提高人才配置效率。建立与未来产业发展相匹配的科技创新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选拔与评价机制,探索放宽第三代半导体等特定行业人才项目申报年龄、学历要求等条件,通过人才举荐等方式补充选拔特殊人才,鼓励对未来产业新领域新岗位给予适当补贴。(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科技金融支撑行动
14.推动设立未来产业投资基金。发挥政府资金撬动引领作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与相关设区市共同组建未来产业天使基金,系统构建覆盖种子期投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并购重组等不同类型的未来产业投资基金体系,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新、投硬科技”。鼓励发展未来产业二手份额转让基金(S基金)。加快建立省级相关专项资金与政府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等金融资本的联动机制,共同支持未来产业创新成果加速产业化。(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证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大科技信贷支持力度。加大未来技术创新项目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首贷投放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未来产业发展特点、金融需求和风险特征,加大资源倾斜力度,采取更加灵活的利率定价和利息还付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企业创新积分贷”试点,引导银行根据创新积分为未来产业中小科技企业提供信用贷款。鼓励和推动“苏科贷”“苏信贷”“苏质贷”“苏知贷”等金融产品更多支持未来产业发展。(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拓宽未来产业融资渠道。支持并指导符合条件的未来产业领域企业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北交所上市,中小企业在“新三板”和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引导科技型企业通过整体上市、定向增发、资产收购等形式进行资源整合,通过发行科创票据、科技创新债等特殊品种债券进行融资。针对未来产业技术性强等特点,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和园区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分险功能,强化专业机构信用引领和信用增进作用,加大对未来产业领域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推动碳金融、碳交易市场加大对氢能、零碳负碳(碳捕集利用及封存)等未来产业的支持和开放力度。(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江苏证监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信用再担保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产业开放合作行动
17.推动省域产业协调发展。统筹全省未来产业布局,充分考虑地方经济、产业发展阶段和科技发展特点,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发展未来产业。支持苏南城市发挥创新资源集聚、产业基础雄厚、应用场景丰富等独特优势,加强未来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推动“10+X”未来产业技术创新与场景应用同步发展。鼓励苏中苏北城市放大制造基础和市场优势,创新“技术策源+产业转化”区域协作模式,深化“科创飞地”协同创新建设实践,推动未来技术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加快未来技术应用场景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加强区域产业协同联动。深度融入沪浙皖未来产业集群建设,深化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推动国家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探索共建长三角未来产业创新中心。深化沿沪宁产业创新带、G60科创走廊、环太湖科创圈、长江口产业创新协同区建设,推动江苏自贸试验区与上海、浙江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推进创新资源跨区域跨领域配置和未来技术联合攻关。发挥江苏制造规模优势,深入对接京津冀、粤港澳等未来产业先发地区,深化高校院所、骨干企业、金融机构合作对接,更大力度推动未来产业人才交流、平台联建、联合攻关和产业链共育。(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扩大未来产业开放合作。深度融入未来产业全球创新协作网络,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吸引海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跨国公司等来苏设立研发机构或国际技术转移机构,推进未来产业创新人才、前沿技术来苏集聚和孵化。支持第三代半导体、氢能、新型储能、前沿新材料等未来产业领域企业布局海外矿产资源,实现关键材料、关键资源保障安全可控。深化与美国、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合作,提升与东盟、“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创新合作水平,推进与重点国家和地区的联合研发资助计划,引导企业围绕未来产业领域建立海外研发机构、海外协同创新中心、海外离岸孵化器,实现未来技术全球化供给。(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科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产业创新治理行动
20.加强产业统计监测。探索建立未来产业统计监测体系,加快制定未来产业产品统计目录,适时开展未来产业发展统计监测。强化未来产业发展动态监测和分析研究,适时发布未来产业运行情况报告,科学反映全省未来产业发展水平。对推动未来产业发展成效显著地方给予激励表彰,经验做法在全省复制推广。(省统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强化审慎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适应前沿科技和未来产业的审慎监管制度,加强重点领域安全、伦理规范及社会治理实践研究,注重数据安全、产业安全和伦理制度建设,面向通用智能、氢能、虚拟现实等未来产业前沿领域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在确保安全可控前提下,探索构建鼓励创新、弹性包容的未来产业产品和服务市场监管制度。制定100个未来产业标准规范,推动国际性标准化技术组织落户,支持相关企业主导和参与国际性行业标准规范制定。健全符合国际通行标准的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竞争秩序,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经营主体发展活力。(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委网信办、省知识产权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营造包容审慎环境。建立健全未来技术创新免责或减轻责任机制,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在探索性强、风险高的新兴产业投资、原创技术研究、创新成果转化过程中,因技术路线选择有误、未实现预期目标的项目,承担单位已尽到勤勉和忠实义务,相关负责人已履行应尽职责,经专家评定使用合理的研发费用不予追回,相关研发人员给予责任豁免或减轻责任。深化科研领域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建立以信任为前提、诚信为底线的科研管理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合理容错、敢于担当的良好氛围。构建科学有效的风险防范和纠错机制,推行关键节点“里程碑”式管理,确保容错免责在科研诚信红线、法律法规底线内进行。(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审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保障措施
23.加强组织推进。发挥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建立健全未来产业推进工作机制,明确协调机制成员和各成员单位负责未来产业领域和任务分工,加快编制未来产业技术路线图和重大平台、战略人才、重大项目“一图三清单”,定期动态发布并组织推进。加强工作指引,支持和引导高校院所、专家学者、行业智库加强前沿技术、产业发展研究,及时制定和完善未来产业培育机制和评估体系。(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加大政策支持。统筹省级相关专项资金,错位、持续支持未来技术创新和重大战略产品研发、未来技术产业化和自主品牌企业。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科技创新券、创新产品推广等政策对未来产业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培育壮大市场需求。积极争取国家层面未来产业先行先试政策,加强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保障,争取更多未来技术创新项目落户。支持各设区市结合实际,研究出台差异化未来产业支持政策。(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5.营造发展氛围。办好未来产业创新发展大会、细分领域高峰论坛等重大合作交流活动,推动未来技术人才汇聚江苏,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深化未来技术科普教育,推动更多人群了解和应用未来技术,发展壮大科普产业,丰富未来产业应用场景,筑牢未来产业发展基础。加强省市媒体对未来技术探索、企业创新实践、地方先行先试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和示范推进,引导各方力量关注和参与未来产业的培育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