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225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06-27
- 名 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095号建议的答复 主 题:
- 文 号: 〔2024〕苏发改议字161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095号建议的答复
杨卫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物流要素保障,促进降本增效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今年2月23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物流是实体经济的“筋络”,联接生产和消费、内贸和外贸,必须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习总书记的这一论述为推进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方法论”。“十四五”以来,我省紧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构建现代物流体系,持续推进物流提质增效降本,物流业对国民经济的支撑保障作用显著增强。2023年,我省社会物流总额达40.3万亿元,占全国比重11.4%,较“十三五”末提高了0.4个百分点;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为13.2%,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低于全国1.2个百分点,自“十四五”以来实现三连降。围绕加大物流政策支持与要素保障,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规划引领与政策支撑。近年来,我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物流领域出台的规划政策、重要举措,积极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编制出台《江苏省“十四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江苏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2022-2030年)》,确定发展目标、明晰发展路径与发展重点,为我省物流业提质增效降本提供切实可行的规划指引。围绕物流提质增效降本、运输结构调整等方面,分类分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自2020年以来相继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智慧物流推进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苏发改经贸发〔2020〕305号)、《江苏省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方案》(苏发改经贸发〔2020〕1227号)、《江苏省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行动计划(2022-2025年)》(苏政办发〔2022〕49号)、《关于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的意见》(苏政发〔2023〕24号)等政策文件。
二是加快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现代物流运行体系。国家级载体建设成效显著。截至目前,我省共创建6个国家物流枢纽、3个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8个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数量居全国前列,在支撑构建辐射全国、类型丰富的骨干设施网络,畅通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提高全社会物流效率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省级载体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放大。截至目前,我省共创建80个省级示范物流园、121个省级重点物流基地,布局实现13个地市全覆盖。一批实力强、引领行业发展的标杆型物流企业加速涌现,省重点物流企业达405家,比“十三五”末新增82家。打造协同高效的物流园区联盟。物流园区联盟初步实现全省物流产业数据集成,推动106家园区“上云”,完成园区联盟网站和江苏省园区图谱建设,在打造绿色园区充换电场景、陆运干仓配一体化运作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三是引导物流用地合理布局。《江苏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明确市县均需在城镇发展区内划定工业发展区和物流仓储区。今年,经省政府同意,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统筹管理的通知》(苏规委办〔2024〕1号),支持各地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物流设施布局、集疏运体系等专项规划,统筹配置物流设施,优化提升集疏运体系,专项规划批复后,其主要内容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并依托“一张图”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定期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保障各类设施落地实施。
四是多措并举保障物流产业用地。鼓励通过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方式供应物流用地。2023年共完成物流用地供应28宗(2383.37亩)。支持物流企业参与低效用地再开发,通过协议置换、回购改造以及自主再开发、联合再开发、市场流转等多种模式盘活利用存量土地。积极落实工业用地提质增效有关规定和《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完善物流用地准入机制和标准。2023年,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3〕200号),进一步细化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政策要求。对国家物流枢纽、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示范物流园区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项目,用地计划实行分级保障,市、县计划不足的,可以申请省级统筹。对纳入省以上重大项目清单的物流项目用地,用地计划由省级直接配置,实行“免申即享”。
五是支持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我省6个城市入选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名单,占设区市数量的近一半,全省创建城市数量是长三角地区其它省市的总和。其中苏州已于2021年首批通过部级验收,南京、无锡、南通已完成创建工作任务且已接受三部委专家组实地验收勘验,徐州、连云港正紧锣密鼓加快推进各项工作。我省加大省级财政支持力度,给予完成示范创建任务并通过验收的城市500万元的奖补资金,同时积极指导创建城市人民政府完善配套政策,在物流配送节点建设、新能源配送车辆推广、车辆便利通行政策制定方面给予支持,为示范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六是大力推进城乡配送体系建设。指导各地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完善网络建设为基础,积极破解制约城乡配送发展的瓶颈和障碍,推动先进配送模式创新发展。南通市依托连锁商超、邮政快递网点等资源,推进城市仓储配送网点共建共享共用,加大对共配、统配型商贸物流企业培育力度,引导企业采用集中、夜间等配送模式,提升共同配送比例。徐州市以沛县为试点,引导邮政速递等10余家企业共同组建飞马配送服务有限公司,搭建共同配送段道,优配人员和车辆,统一配送车辆标识,对快递包裹进行集中分拣和“统仓共配”。
七是深入推进物流数智化转型。我省是唯一一个以智慧物流为重点的综合改革试点省份,重点实施“六大主要任务”和“五大试点工程”,并认定了智慧物流城市试点2家,物流园区智慧化改造试点4家,网络货运平台示范试点2家,关键物流技术突破试点7家和智慧物流主体培育试点10家。打造省级铁水联运信息服务平台案例被交通运输部向全国推广。在全国较早探索编制省级智慧港口建设技术指南,全省主要集装箱港口实现码头管理系统(TOS)全覆盖,长江沿线散货码头基本实现生产调度智能化全覆盖。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重点支持极免供应链、徐工智联等智慧物流企业和平台创新发展,遴选发布了10余项人工智能和物流业深度融合优秀案例。大力发展物流领域平台经济,我省数字平台已覆盖网络货运、跨境电商、船代货代、城市配送等众多细分领域,培育了中储智运、运满满、市采通、海管家等一批示范项目。
下一步,我们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更大力度、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推进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研究制定我省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政策。针对我省物流降本存在的短板弱项,结合我省发展特点,聚焦全社会物流的结构性、系统性、制度性和技术性等成本,落实国家提出的优化货物运输结构,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商贸流通等改革,推进物流数智化发展、绿色化转型,补齐大宗商品物流、农村物流短板等要求,重点围绕调整优化运输结构、提升枢纽与通道网络能级、推进物流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物流新质生产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研究制定我省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正式出台后,指导各设区市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并根据地方实际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统筹推进我省物流成本实质性下降。
二是加大物流仓储用地支持力度。指导各地编制物流领域专项规划,引导物流设施合理布局。对国家物流枢纽、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国家物流枢纽经济区、临空经济区、临港经济区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项目,重点保障用地指标,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持续完善物流产业用地准入机制和标准,指导地方以物流强度为导向合理设置物流用地绩效考核指标。推广长期租赁、弹性年期供应等物流用地新模式。深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多途径盘活利用存量用地保障物流用地需求。
三是强化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加大指导力度,督促徐州、连云港高标准按时完成创建任务,严格按照部示范工程动态管理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城市自查、专家督查,评估成效、查找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推动我省城市货运配送绿色高效发展。指导尚未开展创建的7个城市,踊跃参与申报国家第四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指导各地联学联动互学互促,共享推动城市货运配送绿色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强化品牌建设,着力打造“苏式城市绿配”,坚持“一市一品牌、一城一特色”,进一步提升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品牌影响力。
四是提升城市货运配送创新管理水平。优化城市货运车辆通行管理,继续分类放宽城市配送车辆通行权限,给予新能源配送车辆通行便利。将城市配送车辆停靠接卸场地建设纳入城市规划,研究编制相应的标准规范。支持大型专业市场发展数字货运、电商云仓等服务模式,完善公共仓储、保税、快递等物流设施。大力发展共同配送、即时配送、分时配送、夜间配送等集约化配送模式。加快低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开展低空物流创新试点,鼓励企业拓展无人驾驶、低空经济等在城市配送领域的商业化应用。
五是着力推动物流智慧化专业化发展。推动物流枢纽、物流园区(基地)、港口码头、货运场站等物流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加大5G、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打造一批智慧物流园区、全自动化码头、无人场站、口岸智能通关、数字仓库等。推进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做大做强,全力打造全国数字网络货运新高地。不断深化拓展“江苏铁水联运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服务功能,推动连云港港、南京港、徐州港等与铁路部门逐步开展联合调度,推动苏州太仓港、南通港、盐城港等省内经营多式联运业务的港口接入,实现主要港口与铁路间舱单、铁路运单、装卸车船、货物在途、单证等海铁联运信息交换共享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
衷心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