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233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06-26
  • 名       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47号建议的答复 主       题:
  • 文       号: 〔2024〕苏发改议字142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47号建议的答复

2024-07-12 来源:阳光发改


张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江苏省新型储能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制定储能政策

新型储能是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对支持我省新能源消纳、保障供电安全、推动电力绿色转型、促进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抢抓我省新型储能发展的窗口期和机遇期,切实落实国家有关要求,我省十分重视新型储能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制定一系列政策,近一年来,印发了一系列文件,推动新型储能发展。

为推动我省新型储能项目高质量发展,支持海上风电和海上光伏建设,加快构建沿海地区新型电力系统,提高新能源消纳和绿电应用水平,我省强化顶层设计,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我省新型储能项目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江苏省沿海地区新型储能项目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7年)》《关于加强各地新型储能项目规划布局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推进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建设的通知》《关于加快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并网顶峰工作的通知》等加快推动我省新型储能项目高质量发展的文件,统筹谋划新型储能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配套制定新型储能实施方案、布局规划和重点项目清单,明确了项目调用次数及运行小时数、充放电价差收益、顶峰费用等关键要素,形成了“总体规划+若干措施+实施方案+项目推进”总体布局,促进了我省新型储能项目高质量发展。

二、提高独立储能项目收益

我省创新建立了充放电价差收益、顶峰费用、共享租赁收益、辅助服务收益的综合收益模式,明确了利用尖峰电价增收资金等进行成本疏导的机制,提高了新型储能项目的收益率,给产业链创造了合理的盈利空间。

充放电价差方面。在迎峰度夏(冬)期间(1月、7-8月、12月),独立新型储能项目按照电网调度指令安排调用充放电,原则上全容量充放电调用次数不低于160次或放电时长不低于320小时,不结算充电费用,放电上网电量价格为我省燃煤发电基准价(0.391元/千瓦时,下同);在非迎峰度夏(冬)期间(2-6月、9-11月),独立新型储能项目可根据自身需求进行充放电,原则上采取“低充高放”模式,放电电量上网价格为我省燃煤发电基准价,充电电量按我省燃煤发电基准价的60% 进行结算。

顶峰费用方面。为鼓励新型储能项目加快建设,结合我省近年电网供需平衡需要,与电力调度机构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的独立新型储能项目,在2023年至2026年1月的迎峰度夏(冬)期间(1月、7-8月、12月),依据其放电上网电量给予顶峰费用支持,顶峰费用逐年退坡,具体为:2023年至2024年0.5元/千瓦时,2025年至2026年1月0.3元/千瓦时。

共享租赁收益方面。需要配建储能容量的新能源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可在省内租赁或购买独立新型储能项目容量的方式落实配建储能要求,相关价格和费用由各投资主体自主协商确定。独立新型储能项目容量在江苏电力交易中心统一登记并公开信息,供新能源企业租赁或购买使用,并鼓励签订与新能源项目全寿命周期相匹配的租赁协议或合同。

辅助服务方面。在非迎峰度夏(冬)(2-6月、9-11月)且开展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期间,独立新型储能项目可自愿选择交易品种参与交易,并根据交易成交和实际调用情况获得相应补偿费用。

三、鼓励储能多元化发展

我省积极引导技术创新应用,推动我省新型储能技术多元化发展,着力推进技术成熟的锂离子电池储能规模化发展,积极支持压缩空气、液流电池、热储能、重力储能、飞轮储能、氢储能等创新技术试点示范。

2022年上半年,江苏井井储能科技公司常州金坛6万千瓦压缩空气储能电站项目并网投运,可连续充电8小时、放电5小时,是世界首个投入商业运行的非补燃式压缩空气新型储能项目;今年上半年华能金坛、国信淮安两个盐穴压缩空气储能项目纳入全省电力规划,投运后也将成为全国最大的长时储能发电项目;如东天楹2.6万千瓦重力储能项目预计也将于今年投运。

四、稳妥有序建设电力现货市场

2020年底我省编制并向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报送了《江苏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方案》,2022年印发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我省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江苏省电力现货市场运营规则(V1.0版)》。

2022年我省完成3次电力现货市场调电试运行和3次结算试运行,2023年完成1次结算试运行,今年将择机开展长周期结算试运行。

值得一提的是,电力供应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现货市场在发现价格信号的同时,需要统筹兼顾电力供应保障、市场主体的承受能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等多个方面,我省将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积极委托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

下一步,我省将贯彻落实好新型储能有关政策文件,积极推动已纳入电力规划的项目投资建设,完善已并网投运新型储能的调用工作,提高新型储能的运行效率,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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