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244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06-27
  • 名       称: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457号提案的答复 主       题:
  • 文       号: 〔2024〕苏发改案字158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457号提案的答复

2024-07-12 来源:阳光发改


省工商联: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平台经济对推动产业升级、畅通经济循环具有重要意义,是抢占新一轮科技产业革命制高点的重要机遇、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的重要引擎、促进公平竞争的重要场景。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平台经济发展,不断强化工作落实,持续优化发展环境,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2023年,全省GDP超12.8万亿元,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1.4%,较上年提升0.4个百分点;全省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18%,数字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更加稳固。2023年,全省实现网上零售额13091.1亿元,同比增长9.5%,增速高于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个百分点,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1156.2亿元,占全国的比重为8.6%,总量列全国第三位,平台经济带动能力逐步提升。

(一)平台经济政策环境持续优化。2020年以来,我委先后牵头起草或推动出台《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提出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推动建立健全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围绕健全平台经济发展制度规则,我委先后推动出台《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实施意见》,明确“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积极推动构建数据基础制度。

(二)平台经济企业载体加快培育。“十三五”时期,我委推进实施互联网平台经济“百千万”工程,累计培育认定互联网平台经济“百千万”工程重点企业113家。“十四五”以来,组织实施现代服务业发展“331”工程,培育一批行业领域领军平台企业和直播电商领军企业,打造西太湖电子商务产业园、南通叠石桥电商产业园等7家电子商务集聚区;联合省有关部门鼓励平台企业实现从技术驱动向“技术+数据”双轮驱动转变,率先探索公共数据、企业数据的开发利用,创新数据产品和服务,赋能产业链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三)平台经济人才保障有效加强。省人社部门着力加强数字领军人才培育,遴选建设数字经济重点产业领域6家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组织开展省级数字经济卓越工程师高级研修项目,培训数字经济领域高层次人才超过3000人;深入实施数字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数字技能人才培训计划,与腾讯、京东等数字头部企业共同开展数字技能实训基地建设,组织开展补贴性数字技能类培训和各项数字技能赛事活动,鼓励技工院校扩大数字技能人才培训规模,今年新设数字技能类专业94个;建立数字人才评价体系,2022年在我省工程系列职称中增设数字经济工程专业,制定平台经济领域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授权南京市、苏州市率先开展数字经济高级职称评审试点。

(四)平台经济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省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电商企业合规指导,在全国率先发布省地方标准《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部署开展电商平台服务协议与交易规则专项评审活动,持续指导全省平台企业实施“贯标工程”;着力强化网络交易监测,及时发现、查处相关违规行为,下架(删除)相关违规信息,每逢网络集中促销时段,召开重点电商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规范网络集中促销行为;深入推进网络市场监管部门协作,依托省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联合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2023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涉网案件2806件。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收提案建议,加大工作力度,密切协同配合,进一步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一)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聚焦支持平台企业拓展应用场景,面向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生产性互联网领域,大力培育更具规模的平台经济主体。聚焦移动货运、物流交通、新消费等服务和新兴领域平台发展,加快培育一批总部型、旗舰型企业,支持平台经济头部企业在江苏设立全国性总部、区域运营中心。研究建立省重点平台企业库,积极推广平台经济发展典型案例,会同省有关部门联合研究促进平台经济有序竞争创新发展的政策举措,引导产业投资基金对加大对平台企业支持力度。

(二)完善体制机制,提升平台经济治理效能。完善全省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多部门协同配合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治理,深化电商企业联系点建设,完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动态掌握平台企业经营发展情况,加强合规指导。强化网络销售商品质量监管,加大电商平台商品质量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加大平台经济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健全线上消费投诉公示、消费后评价等制度,建立线上消费领域公益诉讼、集体诉讼协作机制,引导平台企业依法建立完善首问负责和赔偿先付机制。强化竞争执法,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对平台企业垄断和竞争失序风险的识别预警,完善平台企业经营者集中风险预警机制。

(三)强化人才保障,夯实平台经济要素支撑。实施高端数字经济人才引进计划,将数字经济人才纳入省重点人才计划支持范围;搭建人才交流平台,大力引进一批数字经济青年科技人才、数字创客、数字技能人才。深入推进数字经济产才融合发展,面向数字经济头部企业建设一批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年培育1000名数字技术人才。深入实施数字技能提升行动,年培养数字技能人才10万人。深化数字人才评价激励改革,稳步推进数字经济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建立数字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快速响应机制,加快培育数字技能类行业组织、用人单位备案成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

(四)深化数据治理,释放平台经济数据价值。推进平台数据常态化监管,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探索构建可信数据空间,提升数据要素跨组织共享、流通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与信任水平,为数据安全、用户隐私、数据依法依约处理提供一个安全可信的数据交换环境。支持平台企业释放数据价值,深入实施“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开展“数据要素×”典型案例征求、2024年“数据要素×”大赛地区分赛,发挥典型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安全有序开放公共数据,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发布授权运营数据目录,分批次开放重点领域等高价值数据集,支持平台企业依法有序利用公共数据,形成一批高价值数据产品。鼓励平台企业在安全合规的前提下,向政府部门开放平台数据,加强政企数据合作。

衷心感谢你单位对发展改革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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