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245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06-26
- 名 称: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146号提案的答复 主 题:
- 文 号: 〔2024〕苏发改案字181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146号提案的答复
奚爱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我省南北共建园区协作促进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从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出发,为加快苏北地区新型工业化进程,2006年部署实施南北挂钩共建苏北开发区政策(以下简称南北共建园区)。立足新发展阶段,2019年省两办印发《关于推动南北共建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苏办发〔2019〕50号),对原有45家南北共建园区进行择优支持,聚力聚焦打造10家左右高质量发展园区。目前共有南北共建省级园区8家,全部按照“苏南三为主、苏北三到位”的共建要求,苏南主导、封闭运作。8家园区2023年新开工亿元以上工业项目64个,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130亿元;现有规上工业企业118家,营业收入近300亿元;吸纳就业3.58万人;高新技术企业60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3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家,纳税超千万元工业企业16家,共建园区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围绕提案中调研发现的问题和具体建议,有关工作进展和下一步工作考虑是:
一是加强共建园区培育和管理。强调“苏南三为主、苏北三到位”基本共建机制,推进“苏南主导、封闭运作”。每年开展成效评估,落实财政和用地奖励。研究优化评估指标,强化导向作用。建立完善共建园区统计监测机制,加强动态分析。推动现有省级园区按照“一园区一方案”,落实重点任务,共建双方定期互访、召开会议协商重点事项,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指导仍在运营的、原有模式的共建园区优化共建机制,因地制宜实现高质量发展。支持惠山赣榆等地开展市场化合作园区探索。
二是加强园区管理体制机制保障。近年来,省委编办通过“撤一建一”、挂牌、职数统筹使用等方式,为南北共建园区提供体制机制保障。目前4家省级创新试点园区均明确了处级管理机构,并统筹了部分职数用于南方干部挂职交流。将继续按照“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管理原则,持续跟踪各南北共建园区管理机构的运行履职情况,根据园区发展需要和成效,做好机构编制服务保障工作。
三是加强干部人才选派。2022年,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新一轮南北结对帮扶合作,为做好干部人才选派工作,省委组织部专门印发通知,要求苏南4市向苏北4市派出南北结对帮扶合作工作队,统筹协调包括共建园区在内的帮扶合作有关工作。在工作队人选上,要求派出方将工作队作为培养锻炼优秀年轻干部的重要平台,注重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担任工作队成员,重点结对帮扶县联络组组长应当为组织部门掌握的优秀年轻干部,需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同意。目前,各工作队均已选派到位,其中处科级干部的平均年龄在40岁左右。结对双方根据实际需要还可采取定期选派和柔性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业人才的帮扶合作。
四是着力推进共建园区创新试点。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以体制机制创新增创园区发展活力。支持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建设国内一流的跨界合作园区。支持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打造南京都市圈高能级产业合作发展平台。支持常州盐城工业园区打造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发展基地“智造之核”。支持无锡连云港工业园区建设江苏沿海地区智能制造产业集聚高地。推广《共建园区建设指南》江苏省地方标准等创新试点举措,持续开展区域一体化发展、园区市场化运营、共建共享等方面的探索实践。
五是深化南北产业对接合作。以共建园区为平台和纽带,不断扩大产业合作成果。省市联动开展南北产业对接研究,推动各地采取联合招商、共建招商中心等举措强化产业联动。在科创、教育、医疗卫生、人力资源等各领域深入开展帮扶合作,不断提升苏北发展能力和产业承载能力。加强政策研究储备,根据南北合作发展需求,持续完善支持保障措施。发挥省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定期梳理南北共建园区建设诉求事项,建立重点产业转移项目清单,会同省有关部门协调推动落实。
衷心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