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367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06-26
- 名 称: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035号提案的答复 主 题:
- 文 号: 〔2024〕苏发改案字175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035号提案的答复
徐长军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引导和鼓励产业园区和出口企业通过绿电绿证交易脱碳减排 缓解“碳关税”冲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新型绿色贸易壁垒成为产业发展和国际贸易的重要议题,绿电交易问题逐渐成为我省外向型企业关注焦点,我省有超过150家省级以上开发区,外向型经济特征明显,外贸出口势必受到冲击。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委主动响应时代之变、积极应对形势所需,建立健全我省绿电交易工作体系,以增强新能源发电能力和提升企业消纳绿电意愿为基础,以加快绿电交易市场创新和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为抓手,推动我省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我省绿电市场建设基本情况
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方案的复函》,启动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我省第一时间开展了我省首次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成交电量合计13.7亿千瓦时,占全国总交易电量的17.3%。2022年,我省创新交易组织方式,在全国率先将绿电交易纳入电力市场年度交易同步开展,并将连续交易与即时交易方式相结合,首开绿电按需柔性交易,帮助新能源发电项目“即投运、即交易”,绿电电量“可交易、尽交易”。2022年全年成交绿电交易24.2亿千瓦时。2023年,我省多措并举扩大绿电来源,主动与新能源送端省份沟通衔接,积极争取省外绿色电力资源。全年累计组织成交绿电交易51.9亿千瓦时,较2022年全年提高110%。其中,省内绿电电量46.8亿千瓦时,省间绿电电量5.1亿千瓦时,交易规模仅次于河北和浙江,高于山东和广东。今年以来,为有效纾解省内绿色电力供需紧张的矛盾,满足省内企业、尤其是出口外向型企业购买消纳绿色电力需求,助力更多省内企业产品“绿色化”、“低碳化”,我省多措并举拓展绿电资源,创新绿电交易方式,力争全省绿电交易成交电量超过100亿千瓦时。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绿电在构建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低碳环境价值体系、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引导全社会绿色消费等方面的作用,推动绿电交易模式创新,扩大绿电交易规模。
一是推动绿电交易模式创新。扩大新能源电厂准入范围,推动带补贴新能源参与现货市场,以市场价格信号推动新型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推进分布式绿电的打捆交易,将大量散落的分布式新能源电源打捆纳入绿色电力市场交易。加强省际绿电交易的宣传力度,鼓励更多省内企业提出跨省交易需求。
二是进一步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重点实施沿海新型电力系统“八千工程”,着力构建“十大体系”,在新能源发电附近就近建设储能,通过源网荷储一体化实现园区内自我适应、自我平衡,推动沿海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园区落实落地;将沿海丰富的海上风电、海上光伏等绿电资源通过低电压等级电网实现就近、就地消纳,从技术上突破绿电溯源等困难,实现绿电就地消纳,将沿海清洁电力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
三是研究推进碳足迹认证和绿电溯源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我省的碳足迹管理和绿电溯源管理工作体系,以增强企业低碳发展意识和基础能力为基础,以构建优势产业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加快融入全球绿色价值链为重点,以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快绿电交易市场创新为抓手,锻造出我省绿色低碳发展的新优势。
衷心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