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库管理的通知》,为建立“有进有出”的项目库动态管理机制,科学有序规范推进入库项目建设,实现电网资源优化配置,经各设区市梳理核查上报,现将拟移出我省项目库的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如有异议,请于8月1日前书面反馈意见。以上项目在具备条件后可重新申报入库。
附件:拟移出项目库的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项目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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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