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478 分       类: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09-03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师范大学新师范综合实训楼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社会发〔2024〕1015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师范大学新师范综合实训楼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2024-09-13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师范大学新师范综合实训楼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苏发改社会发〔2024〕1015号



省公建中心:

《关于申请对江苏师范大学新师范综合实训楼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的请示》(苏公建〔2024〕2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省战略与发展研究中心出具的《关于江苏师范大学新师范综合实训楼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意见》(苏发研投评〔2024〕44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内。项目新建1栋新师范综合实训楼及1座生活用水泵站,总建筑面积38963.9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4900.1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63.84平方米。包含展厅、各类实训区、各类实训室、报告厅、各类辅助用房等,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广场、管线、绿化等配套设施。

二、建筑、结构

1、原则同意项目建筑平面、立面、剖面设计。项目新建新师范综合实训楼,北侧设置生活水泵房,总建筑面积38963.98平方米。新师范综合实训楼建筑面积38212.9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4331.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881.66平方米,建筑高度30.3米,地上共六层,一层主要为门厅及展厅、综合实训室、报告厅;二、三层主要功能为综合实训室及各类辅助管理用房;四层主要功能为教育资源阅览区,藏、阅合一的大空间实训区,实训室,特藏资源保存室;五、六层主要功能为大空间实训区,综合实训室。地下室一层,主要功能为人防工程、机动车库、设备用房。水泵房总建筑面积751.0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68.8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2.18平方米,地上一层为生活水泵房,地下一层为消防水池。

2、原则同意项目结构部分设计。项目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实训楼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一级,水泵房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实训楼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乙类),水泵房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丙类)。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实训楼地库采用筏板基础,地库外采用双向条形基础;水泵房采用条形基础。

三、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公用工程

1、原则同意项目给排水部分设计。项目从地块东南侧现有的市政供水管网引1路DN200给水管作为生活水源。室外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汇集后排入东北侧校园污水管道。屋面雨水采用虹吸和重力流结合的排水方式,雨水经汇集后最终排至地块东侧的校内雨水管网。

2、原则同意项目电气部分设计。地上二层设一座变电所,变压器安装容量为2台1600kVA,校园内开闭所引入2路独立的10kV电源。消防设备、应急照明、网络机房、排水泵、生活水泵、电梯电源等为一级负荷;主要通道及楼梯间照明为二级负荷;其它负荷属三级负荷。

3、原则同意项目暖通部分设计。教室和实训室、门厅采用多联机空调+新风;报告厅采用屋顶式空调机组。地下一层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地上防烟楼梯间满足自然通风条件。满足自然通风条件的前室、合用前室自然通风,不满足自然通风条件的前室、合用前室自然通风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不满足自然排烟条件的地上房间、走道与地下室车库、走道、设备房间,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满足自然排烟条件的地上房间采用自然排烟。

4、原则同意项目消防、节能、环保、智能化等部分设计。

四、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36个月。科学合理的建设工期是保证工程安全质量的重要前提,要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管理,将合理的工期安排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列入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要严肃工期调整,严格规定工期调整的前提和条件,规范工期调整程序,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顾客观规律随意干预工期调整。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概算为284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52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692万元,预备费278万元。所需资金由江苏师范大学自筹解决,不得违规新增债务。

六、安全生产管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建设,确保施工安全。

七、下阶段,要根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复意见,进一步深化优化设计,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工程设计标准、规范、规程特别是强制性条文,确保设计质量和工程安全。

八、项目在2年内(自印发之日起计算)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等工作,依法合规履行开工前各项报建审批程序,积极落实建设条件,推进工程早日开工。要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苏省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强化全过程管理,注重投资绩效,确保项目高质量如期建成投入使用,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竣工验收。

附件:江苏师范大学新师范综合实训楼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9月3日

(项目代码:2210-320000-04-01-371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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