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将江苏利港电力有限公司等5台机组转为应急备用电源的公示
2025-11-26
来源:省能源局电力处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应急备用电源管理有关事项的文件要求,按照相关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申请,经研究,拟将江苏利港电力有限公司#1、#2机组,江阴苏龙热电有限公司#3机组,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1、#2机组转为应急备用电源。现予公示,公示期:2025年11月26日-11月30日。
对上述公示如有异议,可咨询反映。
联系人:刘先立 电话:025-83390367。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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