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开展存量常规水电绿证划转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2026-10-27 来源:省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能发资质规〔2025〕10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绿证账户中的存量常规水电绿证相关管理工作,我委组织起草了《关于开展存量常规水电绿证划转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至11月3日。如有修改意见,请以书面形式通过邮箱反馈我委。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方式:025-83390547

电子邮箱:1006867742@qq.com

附件:1. 关于开展存量常规水电绿证划转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 《关于开展存量常规水电项目绿证划转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分享至: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